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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媳握手言和 夫妻破镜重圆

发布日期:2013-06-13 15:42作者:丁玉婷来源:民一庭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实在不行,我同意离婚,在我10岁的时候父亲就去世了,母亲一个人将我抚养大,我不能对不起母亲……”王先生在法庭上哽咽了。

这是镜湖区法院一起离婚案件庭审中出现的一幕。原告刘女士与被告王先生结婚后,一直与婆婆住在一起,但生活中因为琐事婆媳之间常常发生争吵。考虑到母亲年纪已大,王先生常劝妻子让着母亲。可是婆媳矛盾不仅没有消除,反而愈演愈烈。前几天,夫妻俩因为小事又在家争吵,王女士一气之下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承办此案的民一庭法官刘翔在查阅案卷和庭审调查后,判断这对夫妻感情并未破裂,况且女儿才一岁,决定多做劝解和好工作,争取使双方破镜重圆。刘法官先将王先生的难处讲给刘女士听,对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希望她能够多理解刘先生;然后又与刘先生的母亲谈话,希望她能够给儿媳更多空间。经过一上午的协商,婆媳之间消除了误解与隔阂,夫妻之间也取得了理解与信任。最终王女士决定与刘先生重归于好,双方共同孝敬好老人,抚养好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