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29日晚六点多,镜湖法院民二庭副庭长胡年明刚刚从合肥参加完培训回到家里,就接到一个电话。“好的,我马上就到!”说完这句话,还没顾上吃晚饭的胡庭长当即提着公文包急匆匆赶到单位。
一个案件的保全非常紧急,胡庭长顾不得周末休息,就带领六名法警一起连夜赶往江苏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根据原告提供的财产线索,干警们找到了停在某酒店地下车库的一辆路虎高级越野车。经过现场勘察考量,干警们发现原告提供的财产信息部分有误,导致保全设备准备不足,无法控制该车辆,于是,干警们在没有惊动车辆实际占有人的情况下,先撤回了芜湖。
周一,胡庭长来到院里向院领导汇报了情况,得到院领导的支持,在做足准备后,当晚又连夜与法警大队长李同陆一起带领5名法警赶到盛泽镇。第二天上午,干警们与当地公安、法院取得联系,在其协助下来到停放车辆的酒店地下车库。从9点30分一直到12点30分,干警们先后用坏了四台千斤顶,还是无法移动重达3.2吨的车辆。在移动车辆的过程中,车辆实际占有人来到地下车库,纠结了几个人不断地阻碍干警们的保全工作。法官耐心向其解释,该车辆虽登记在本案被告的名下,但早已抵押给了原告,现在法院的保全工作是合法的。在法官宣讲法律仍未奏效的情况下,干警们现场控制了车辆实际占有人,取得了车钥匙,将车辆开回了芜湖。
至此,该案件的保全工作圆满完成,干警们两度千里奔波,终有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