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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镜湖区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3-08-29 17:07来源:研究室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镜湖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331镜湖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镜湖区人民法院院长    郑必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镜湖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一二年工作回顾

 

2012年,我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继续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为我区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一、坚持服务大局,抓好审判执行

2012年,我院立足于为大局服务,认真抓好审判执行工作,共受理各类案件6498件,比上年增长47.6%,加旧存162件,合计6660件,依法审、执结各类案件6504件,结案率97.7%,全面完成了各项审判执行任务。

坚持宽严相济,维护社会稳定。2012年受理刑事案件501件,审结500件,结案率99.8%;对800名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其中判处十年以上(含十年)有期徒刑27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94人、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和拘役622人(其中宣告缓刑281人)、管制40人、单处罚金12人、免于刑事处罚5人。主要做法:(1正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严惩抢劫、抢夺、入室盗窃、涉黑涉毒等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如依法审结了笪炳虎等38名被告人涉黑团伙大案,首犯笪炳虎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依法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切实增强了群众的安全感依法惩治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依法审理好非法经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件,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依法加大对危险驾驶罪的惩治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总结量刑规范化和缓刑听证工作经验,进一步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和缓刑宣告工作;加强对《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的理解和适用,提高法官的专业素质和司法能力。3加强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工作和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全年已结刑事附带民事和自诉案件合计46件,其中调解、撤诉39件,调撤率84.8%

坚持调解优先,服务发展大局。2012年受理民商事案件4167件,加旧存105件,合计4272件,审结4147件,结案率97.1%。其中民一庭法官人均收案252件,办案数最多的法官收、结案分别达332件和325件,再创全市法院新高。主要做法:(1)坚持调解优先,力求案结事了。积极应对经济发展转方式、调结构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妥善处理各类纠纷。针对当前民间借贷、银行债务、担保追偿、房地产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等案件激增现象,加大调解力度,平衡各方利益,缓和社会矛盾,维护金融市场、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促进经济恢复和发展。已审结的民商事案件中调解、撤诉2095件,调撤率51.2%2按照快捷、便民要求,努力化解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全年通过设在镜湖交警大队的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受理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案件228件,全部结案,调撤率达98%。(3)坚决贯彻“简案快办、繁案精审”方针,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充分发挥速裁庭高效、快捷、便民的优势。2012年速裁庭受理案件943件,占民商事案件总数的22.6%,结案率100%,其中调解、撤诉716件,调撤率75.9%;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仅为20个工作日。

促进依法行政,化解行政争议。2012年受理行政诉讼案件30件,结案率100%;受理非诉行政执行审查案件60件,结案率100%。主要做法:(1积极发挥行政审判职能,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2)积极探索行政诉讼案件协调机制,努力营造和谐的行政执法环境,行政诉讼案件和解及撤诉率达24%,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3)以贯彻实施《行政强制法》为契机,认真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加强对该法的宣传,促进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

强化执行措施,完善执行机制。2012年受理执行案件1601件,加旧存46件,合计1647件,执结1617件,结案率98.2%。主要做法:1面对执行案件数量激增、执行难度加大的局面,确立了重点突出、确保民生;集中精力、各个击破;周密统筹、力保稳定的整体工作思路,将涉及特困群体、致伤致残赔偿、易引发群体矛盾等重点案件,由执行专组办理,提高执行效率。2加大执行工作力度,认真开展“反规避执行”活动,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强制措施,提高执行标的实际到位率。全年共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40人次,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3)规范执行行为,不断完善分段集约执行机制,积极推进执行信息系统与社会征信体系对接。全年向金融机构查询被执行人一千多人次,有效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一千余万元4)与公安、车管、房管等部门密切联系,进一步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将长期下落不明、故意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信息移送至公安机关进行集中查控,全年通过公安机关成功查控到被执行人十余人次,为破解执行难提供了有效途径。

加强审判管理,开展案件评查。1)提高审判管理信息化水平,利用法院审判管理系统软件对审判工作进行科学、动态监督,定期抽查并通报结果。(2)认真开展庭审和裁判文书 “两评查”活动,制定了《案件质量评查实施办法》和《裁判文书评查办法》,规范了案件质量监督管理量化标准。“两评查”活动共观摩庭审92场,评查裁判文书138份,并对评查中发现的带有共性的问题在全院干警大会上集中点评,促进审判质量全面提升。3拓宽评查渠道,邀请廉政执法监督员旁听庭审并现场评分,邀请律师给我院生效裁判文书挑毛病、提意见,帮助法院克服自我评查“当局者迷”的局限。(4)以“两评查”活动为契机,将近三年来我院生效的各类优秀裁判文书汇编成册,以此鼓励和鞭策我院法官相互学习借鉴,加强业务交流,进一步提高裁判文书制作水平,提升司法能力。

二、坚持为民司法,创新社会管理

加强立案信访,落实司法为民。2012年审查立案6498件,办理财产保全、公示催告、支付令、宣告失踪、宣告死亡、证据调查等案件871件,处理信访案件54件。主要做法:(1)加强诉讼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完善导诉制度,开展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和诉讼风险提示,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2)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化解工作,认真开展大接访活动,采取重点约访、带案下访、领导包案等方式,着力解决信访问题,努力化解重点信访案件。3积极发挥“夕阳红”调解组织及法律志愿者的作用,不断完善立案前的调解工作,缓解诉讼压力,得到莅临我院视察的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副书记王乐泉同志的充分肯定。(4)为使机动车事故纠纷案件受害人的权益最快得到实现,与市三大保险公司(平安财险、人保财险、人寿财险)协商后在我院设立了庭前调解室,三家保险公司定期派人驻点在法院与各方当事人一道接受法院庭前调解,促使此类案件在法院立案后能速调、速赔。

开展“六五”普法,参与综合治理。1认真实施“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规划。一是依托设在我区各公共服务中心的法官便民联系点,由驻点法官定期送法进社区;二是通过兼任辖区中小学法制副校长的法官,定期送法进校园;三是选派法官到有关行政执法机关举办讲座、释疑解惑,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四是通过审判公开、法官说法等形式,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切实推进“平安镜湖”、“法治镜湖”建设2)根据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开展司法建议工作,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如针对近年来透支型信用卡诈骗案件高发问题,为防范金融风险,向我市金融管理机构及十四家商业银行发出关于严格信用卡办理及管理的司法建议,受到高度重视。(3)加强对非监禁刑罪犯管理,促进社区矫正工作有效开展。为此我院加强了和司法行政机关的衔接配合,细化工作举措,对于非监禁刑罪犯的执行做到了“无缝衔接”,有效避免了非监禁刑罪犯的脱、漏管现象。

三、坚持从严治院,抓好队伍建设

加强政治教育,狠抓党建工作。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组织开展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增强干警的大局意识、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2狠抓机关党建工作,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扎实开展创先争优、“百名干部下基层”、“双联系”等活动,了解社情民意,密切联系群众

防控廉政风险,确保廉洁司法。全面开展了以防控“三类风险”为主要内容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制定了《关于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对容易发生司法腐败的廉政风险点,认真梳理排查,准确评估风险等级,及时提出防控举措,登记汇总上报,遇有违纪人员时严肃查处,并接受纪委和上级法院监督。

加强业务建设,提升司法能力。积极响应全市法院开展的“司法能力提升年”活动,加强业务培训。与安师大政法学院签约,邀请高校法学专家为我院干警举办为期两年、共分八个专题的法学系列培训专题讲座。

拓宽监督渠道,广泛听取意见。积极拓宽监督渠道,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廉政执法监督员旁听案件庭审,参加座谈会,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区人大和上级法院监督、交办的信访案件。2012年上半年,区人大常委会专项听取并审议了我院速裁工作情况报告。

加强司法宣传,弘扬法院文化。1)与媒体密切配合,加强司法宣传,弘扬法院文化。2012年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司法宣传稿件近300篇。(2)正式开通运行了镜湖法院网站,使之成为弘扬法院文化的新窗口,与我院内部期刊《镜湖法苑》、《镜湖法院简报》共同构筑起司法宣传工作平台。

开展文明创建,树立良好形象。1)作为连续三届全国文明单位,我院按照文明创建新要求,精心组织开设了道德讲堂,以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干警。(2)积极开展各项志愿服务活动,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如组织干警参加“一米阳光”志愿服务、义务植树、无偿献血及系列爱心帮扶等活动。

强化保障功能,服务审判执行。1)完成了诉讼服务中心工程及安检设备的招标工作,为诉讼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做好了必要的前期准备。(2)实现了庭审录像实时网路调用、刻录以及案件审判流程管理软件的全面应用,进一步提高了审判管理信息化水平。(3)法警大队圆满完成了刑事押解、值庭、看守、民事送达、协助诉讼保全、强制执行等各项工作任务。

2012年以来,我院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受到上级法院的肯定和表彰: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全省优秀法院、全省法院“两评查”活动先进集体;司法宣传工作受到最高人民法院通报表扬,并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全省司法宣传工作先进集体;一名法官被表彰为全省优秀法官,三名法官分别被表彰为全市法院第二届“十佳法官”、“十优法官”。

各位代表,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感所取得的成绩是区委、区人大和社会各界的正确领导、有效监督、大力支持、热心帮助的结果,同时也离不开各位代表对法院工作真诚的关心、理解、监督和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区法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与进步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院工作还存在着一些困难与不足:一是案件增幅迅猛,案多人少矛盾更加突出,一线办案法官工作压力巨大,部分法官甚至身心健康受到影响,有待设法排解;二是大批民间借贷纠纷进入执行阶段,有些因各种客观原因难以执行,成为近期执行工作突出的难点,有待全力破解;三是少数法官司法能力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不相适应,办案质效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如何充分调动我院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有待研究采取更加科学、合理的工作机制;五是现有审判办公大楼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审判法庭、办公用房、档案库房、车库日趋紧张等问题已影响到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上述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应对、认真解决,同时也真诚地期待各位代表和领导的关心和支持。

 

一三年工作安排

 

面对新的形势,人民法院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任务将更加繁重2013年,我院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认真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以提高审判质效、确保司法公正为中心,以审判、执行工作机制创新为动力,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为我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我院将进一步强化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服务大局

自觉将法院工作融入全区工作大局,继续强化能动司法理念,增强司法服务的针对性和前瞻性,妥善处理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中涉及的各类纠纷,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依法保障我区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顺利推进和城镇化建设的顺利开展。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打击和减少犯罪,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推进“平安镜湖”、“法治镜湖”建设。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务求在案结事了上取得更大成效。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努力提高执行标的实际到位率,促进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

二、进一步强化司法为民

积极运用司法手段,注重利益协调,妥善处理民间借贷、房屋征收、劳动争议、社会保障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保障和改善民生。认真开展诉讼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从软、硬件设施上进一步优化完善,为当事人提供咨询、立案、调解、信访、综合服务等“一站式”服务,实现诉讼服务、纠纷分流、矛盾化解三大功能。完善涉诉信访排查研判机制,对重大敏感案件,在立案、审理、执行等各个环节提前介入,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问题。

三、进一步强化机制创新

继续改革完善审判管理机制,通过“两评查”转段后的总结、整改、提高阶段相关措施的落实,进一步加大审判管理力度,提升审判质效。全面推进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和审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继续完善量刑规范化改革,实现量刑公正、透明和均衡。继续完善执行工作机制改革,健全执行联动机制,依靠全社会力量解决执行难。加大社会管理创新力度,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等非诉调解组织作用,继续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和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扩大司法民主,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拓宽人民陪审员职责范围。

四、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确保法院队伍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围绕司法作风、司法能力、司法廉政三项建设,认真开展审判作风、司法业务和廉洁自律专项教育。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六项措施,转变司法作风,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为法院工作不断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院将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贯彻落实区委和上级法院各项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本次大会的决议,凝心聚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我区加快建设繁荣、秀美、人文、和谐、幸福的“五型镜湖”、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