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汽车行业的普及,租车行业也犹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为了满足游客日益增多的追求自由、舒适的需求,租车出游这种个性化的旅行方式应运而生。
2012年元月,芜湖某代驾公司与丁某、范某签订了一份《车辆租赁合同》,约定:该公司将一辆东风标致307轿车出租给二人使用,租赁期间为
镜湖区法院受理本案后,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经法院认定,原、被告双方签订的《车辆租赁合同》是其在协商一致基础上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内容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涉案轿车在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后,因事故给车主造成停驾损失的,承租人应按合同约定向车主赔偿。事故车辆的贬值损失及原告代缴的罚款,有合同约定和相关证据证明,法院也予以确认。
承办法官提醒市民,在计划租车出行时,有几个要点需要注意:首先,要选择专业、有规模的租车公司,专业公司的车多、施救换车有保障,不要轻易租私家车,更不要到地下租车行、二手车行租车,想省钱到头来可能会“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其次,要提前到租车公司看车、试车,仔细阅读租车须知和租车合同,特别要了解车辆投保险种和保额;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不要过分的相信自己的驾驶技术,开车前一定要熟悉车辆的操作系统,避免出行后在驾驶中出现失误,造成不必要的伤亡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