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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利滚利成糊涂账 法官耐心调解止纷争

发布日期:2013-09-30 11:30作者:王敏来源:民三庭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近日,镜湖区法院受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邢某与被告蒋某1998年在工地上做工程相识,并成为好朋友。蒋某以做工程缺钱为由,找邢某借钱。开始蒋某借邢某钱时,每次借款只借一、两万元,并按月息15厘或2分按月支付利息给邢某。邢某觉得借钱给蒋某有利可图,而且看蒋某做工程也比较稳定,所以对蒋某借钱,有求必应。截至2008年,蒋某陆续从邢某处借款10余万元。后蒋某对邢某说:“你也不急着用钱,利息我不按月支付给你了,我把利息算在本金上,这样你还可以利滚利多拿利息,等我有钱时一并还给你”。邢某觉得很划算,开始不要求蒋某按月支付利息,隔几个月就找蒋某更换借条,看着借条上的数字一天天的增加,邢某更不着急向蒋某要钱。

2013年初,邢某打电话找蒋某更换借条时,但却越来越难,同时,邢某自己已经70多岁了,心脏不好也需钱住院。可是邢某向蒋某要钱时,蒋某总是支支吾吾,编不同理由搪塞。

最后,邢某找到蒋某家,和其家人大吵一顿,才知晓蒋某在外赌博差了大额欠款,蒋某已经和妻子离婚,连住的地方都没有,现在外靠打零工维持生活,邢某不得已诉至法院。

因为借款年限已久,借条金额中既有本金又有利息,而且利息是利滚利,双方均不知晓实际借款本金是多少,让本是简单的案件变成了一笔糊涂账,邢某这时才知道当时贪图高利带来的后果。案经法官耐心细致地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确定数额为18万元,被告在三个月内用自己的房屋拆迁款付清全部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