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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区法院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集体学习交流活动

发布日期:2014-03-14 17:01作者:陈文超来源:研究室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2014314上午,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组织召开了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集体交流学习活动,区委第六督导组成员莅临会议,院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镜湖区法院党组成员结合自身工作,一一畅谈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的意义及自身参加活动的感悟。他们通过系统的学习,结合各自分管工作,体会到我院要坚决走党的群众路线,并切实落实于审判、执行工作中,认真学习贯彻习总书记讲话精神,改进为人民服务的工作作风,实事求是,予公平、正义于每个案件中,为法院各项工作做出贡献。

接着,院党组书记、院长郑必宏以“真”(即真实)、“实”(即务实)、“廉”(即廉政)、“节”(即节点)四个字发表感悟。即镜湖区法院干警一是要找对工作方法,找准工作目标,真真切切树立一切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思想理念。二是从小事做起,讲为民,求务实,切实为老百姓谋利益。三是严格把好廉政关,加大腐败惩治力度,倡导廉政教育建设。四是以本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节点,抓住契机,进行综合管理整治工作,确保活动有效开展。

最后区委第六督导组组长常红对此次交流给予了高度评价,法院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动,能够积极组织学习,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谈体会,态度端正,自身感悟很深。总之,只要心里装着群众,学习的目的就达到了,希望法院将学习成果惠及老百姓,惠及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