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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关注人民群众利益,促成拆迁双方握手言和

发布日期:2014-03-24 08:55作者:丁玉婷来源:审判监督庭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近年来,我市由于宁安铁路建设需要,大范围的拆迁工作正在逐步的展开。然而,在拆迁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往往就拆迁补偿问题存在巨大分歧,常常会导致拆迁工作矛盾极其激烈。

近日,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妥善处理了三起拆迁案件。纠纷的起因就是因为铁路建设需要,拆迁户与征迁工作办公室就拆迁补偿问题无法达成协议,征迁办为宁安铁路建设大局的需要不得已将三名拆迁户诉至法院,请求其尽快搬离房屋,将房屋交付拆迁。

由于涉案房屋都是拆迁户在铁路上分配的唯一住房,且居民在此居住多年,所以对搬离住所都有一定的想法。根据案情,法庭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在面对面调解无果的情况下,承办法官又通过单独谈话的方式,耐心的与当事人进行交谈,对他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同时了解拆迁户内心的真正需求,并将他们的期望与要求反映给拆迁地块的负责人。此外,承办法官还与拆迁地块的工作人员进行反复沟通,促成他们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量满足老百姓的要求,争取妥善解决拆迁问题。通过多次沟通与交流,最终三个拆迁户都表示支持铁路建设,愿意签订拆迁协议,尽快搬离房屋。三个案件均以原告自愿撤诉而圆满解决。

当前,房屋拆迁工作是个敏感的话题。倘若不妥善处理,不仅会影响拆迁工作按时顺利完成,而且可能会导致暴力冲突,严重威胁社会的安定。如何平衡各方利益,是新时期摆在人民法院、人民法官面前的一大难题。镜湖区人民法院不断加大该类案件的调解力度,切实站在“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角度考虑问题,权衡个案的具体情况,尽力促成拆迁双方达成协议,努力做到和谐拆迁,这也是人民法院以实际行动诠释正在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