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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区法院组织开展“亲切服务”活动

发布日期:2014-04-22 15:21作者:陈文超来源:研究室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开展“微笑、真情、文明、敬业、满意”为主题的“亲切服务”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又一重要举措,镜湖区法院结合《关于开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要求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亲切服务”工作的通知》文件,全面部署开展“亲切服务”活动,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到司法工作实际中去,增强干警百姓情怀、公仆意识,着力提高司法服务效能,提升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第一,微笑接待、真情服务,培养司法暖人情怀。以感情亲近、态度亲切、服务贴心为目标,树立群众观点,坚持服务至上,牢记根本宗旨,在接待来访、办事群众时,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句亲切问候、一杯茶水待客”,将“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等文明用语时常挂在嘴边,不断改进工作方法,耐心细致贴心服务,想群众所想,把服务群众当成份内职责。设立的诉讼服务中心现已成为来访群众咨询、解惑、查询“一站式”服务平台。立案窗口、夕阳红调解工作室法官们,在工作中放下架子,俯下身子,换位思考,将纠纷解决在诉讼前,为群众排忧解难。

第二,司法公开,便民利民,提高司法工作效能。深入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通过法院网站、微博及电子触摸屏等多渠道公开立案条件、诉讼费用标准、开庭公告、承办法官、执行裁决、暂缓执行、中止执行、终结执行、裁判文书等案件相关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充分保护群众知情权。建立立、审、执联席会议制度,并与公安、银行、工商、土地、房产、车辆管理等多部门协同建立联动诚信、威慑体系,不断创新审判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职责,精简办事环节,努力做到工作零疏漏、服务零缺陷,最大程度便民、利民。

第三、标准规范、礼仪得当,树立司法良好形象。身着制服、仪表得体、文明用语,是我院司法干警牢记于心的基本礼仪规范标准,完善诉讼服务工作机制、设置“文化长廊”、张贴温馨提示标语等,坚持正面引导,保持简朴庄重、秩序井然的司法工作环境。

    推行“亲切服务”,需深入细化到审判、执行每一个工作环节中去,在活动中发现做法不到位的,及时进行整改,建立健全亲切服务督查机制,努力营造让群众满意的司法服务环境,创建良好的司法服务文明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