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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法院立案庭以“亲切服务”贯彻群众路线

发布日期:2014-05-12 16:18作者:凌峰来源:立案庭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作为主城区法院,镜湖区法院每年受理的案件数量一直高居全市基层法院之首。面对案多人少的压力,镜湖法院立案庭强调要工作效率跟得上,服务质量“不打折”。针对近日被媒体曝光的我市某法院负面新闻,该庭表示要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以开展“亲切服务”和“双优质”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当前,立案庭将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落实首问负责,严禁推诿敷衍。要求凡是第一个接待(接听)群众咨询、办事的立案庭工作人员,无论来访者问询或要求办理的事项是否属于自己的职责范围,必须做到认真倾听、热情解答、耐心指点、积极引导,绝不推诿扯皮或敷衍塞责。

二、坚持文明接待,严禁冷漠生硬。要求全庭人员统一着法院制服,佩戴法院胸徽,挂牌上岗。工作期间时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仪表端庄、举止文明,对待来访群众态度亲切、服务规范、语气温和,情感上杜绝冷漠、语言上杜绝生硬。遇到言词激烈、情绪激动的当事人,保持冷静,不与其发生争执;对当事人的无理要求或错误意见做耐心释明,礼貌拒绝。

三、强化岗位职责,严禁擅离职守。对立案庭工作人员实行定岗、定员、定责,做到职能明晰、任务明确、权责结合。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必须按规定请示报告,并确保任何情况下立案信访窗口都保留有必要的值班人员。

四、加强沟通协调,严禁各行其是。必须按照“双优质”活动要求,本着“全院一盘棋”思想,与各业务部门之间加强沟通协调,搞好分工合作。不能互相推诿、各行其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