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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公司员工监守自盗,因职务侵占被判刑

发布日期:2014-06-18 08:23作者:陈博文来源:刑庭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近年来,快递行业发展红火,但随之而来的是快递行业的种种问题频频被媒体曝出,快递收派员的诚信问题也成为人们关注和讨论的问题之一。近日,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就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被告人张某某利用其作为物流公司收派员的职务便利,私自侵占公司代为保管运输的财物并委托公司以外人员销售的刑事案件, 最终快递公司家贼以职务侵占罪领刑。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价值33000余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鉴于被告人张某某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能积极退赃,故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后法院判定:被告人张某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案件启示:快递企业应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高风险岗位的监督,减少内部员工违法犯罪的机会。收件人在签收快件前认真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所收物品是否与交寄物品相符及有无破损,以维护自身权益。另外,本市相关单位员工参与旁听全案庭审流程,这一举措起到了良好的法制教育效果,也体现了镜湖法院坚决贯彻最高院“三个公开”平台建设,坚持为民司法、阳光司法的法治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