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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首例“伪基站”案件宣判 群发垃圾短信被判刑

发布日期:2014-06-09 08:38作者:雷潇来源:刑庭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很多市民可能都会有这样的困扰,莫名其妙的收到“代开发票”等内容的垃圾短信,发送这些短信的正是“伪基站发送人”。近日,芜湖市镜湖区法院受理了多起“伪基站”案件,端午节后,芜湖市首例“伪基站”案件宣判,“伪基站发送人”被判刑,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201311月下旬,大满邀请小松一同从江苏驾车来到芜湖,他们携带了一部笔记本电脑、一台黑色盒子状的短信转发器以及几部手机,这就组成了“伪基站”。入住旅馆后,二人经过踩点,携带“伪基站”设备,来至芜湖市区,在人员密集处使用“伪基站”设备,使一定范围内的移动手机用户正常通信中断,强行向手机用户发送“代开发票”类垃圾短信,累计发送短信十万余条,造成十万余名以上用户通信中断。当日,中国移动通信芜湖分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后,民警赶到市区某小区附近,查获两名被告人正在使用“伪基站”设备向群众发送垃圾短信。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大满和小松在未取得电信设备进网许可和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的情况下,使用“伪基站”设备,非法占用频率,干扰公用电信网络信号,切断了手机与正常基站之间的联系,破坏正在使用中的公用电信设施,造成十万以上用户通信中断,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二被告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年零六个月。(本文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