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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审判管理 狠抓案件质量

发布日期:2014-09-19 09:52作者:郑必宏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全市法院工作会议

   

 

 

规范审判管理  狠抓案件质量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郑必宏

 

2013年以来,我院围绕市中院提出的“六个新定位”,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在统筹兼顾各项工作的基础上,打造精品工程,抓特色、出亮点,尤其是通过深入开展审判管理“三化年”活动,进一步规范审判管理,狠抓案件质量,从而推动了我院整体工作上台阶、出成果。

一、坚持以人为本与规范管理相结合,加强队伍建设

队伍建设方面,我院坚持以人为本与规范管理相结合,一方面积极营造奋发进取、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另一方面努力构建制度健全、监督有力的队伍管理机制。

1、业务培训有新招。我院积极创新培训机制和方法,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与安师大政法学院合作开展“法学系列培训专题讲座”,努力提升广大法官法学理论水平和司法能力。讲座不仅有教师授课环节,还安排教师与学员互动交流环节,以提高我院法官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此外,每周五在没有全院工作安排的情况下,各业务庭自行组织疑难案件讨论,互相学习、共同提高。

2、文明创建有新意。我院按照市、区文明委要求开设了道德讲堂,以唱歌曲、讲故事、诵经典、学礼仪等形式,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激励干警之间比、学、赶、帮,同时通过吟诵、解读国学经典,传播文明、启迪思想,提高干警素质和文明程度,深化法院精神文明建设。

3、规范管理有实效。通过简政放权、职责归位,使得分管院长、庭长、审判长各司其职、权责分明,逐渐缩小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范围,适当扩大合议庭、独任审判员的职权,避免出现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现象。今年以来,虽然我院提交审委会讨论的案件越来越少(今年截至目前审委会讨论案件36件,而去年同期为52件),但由于合议庭和承办法官责任意识的强化,案件质量反而有了明显提高。

4、从优待警有体现。我院党组通过向区委、区人大主动报告、积极争取,解决了部分法院干部职级待遇问题;同时通过与区政府积极沟通、协调,在提高干警福利待遇、落实绩效考核机制方面取得了政府的支持。以上举措在一定程度上激励了我院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二、针对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推进法院工作创新

针对近年来审判、执行工作中出现的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我院并未固步自封、墨守陈规。对法律有新规定的,认真学习、积极适用;对法律没有规定的,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按照能动司法的要求,积极而又审慎地推进法院工作创新。

1、根据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首次召开了庭前会议。此举有效解决了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程序性问题,为下一步优质高效的开庭审理奠定基础,不仅有助于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利,进一步提高庭审效率,同时切实增加了审判工作的透明度。

2、开展非法集资类案件审判情况考察和调研。近年来,我院受理的因非法集资而引发的刑事、民事、执行案件大幅增长,而刑民交叉问题给审判执行工作带来诸多困扰,为此,我院于5月下旬先后赴浙江省义乌市法院、温州市鹿城区法院学习考察两地法院在审理和依法处理非法集资类案件方面的先进经验,形成了考察报告,为我院今后更好地审理和处理此类案件提供了参考和思路。镜湖区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在区委、区政府的支持下,以我院考察报告的核心内容为模本,形成了处置此类案件的工作方案

3、坚持能动司法,积极服务房屋征收工作。为保障房屋征收工作依法、有序、顺利、和谐推进,我院于今年2月成立了司法服务征收工作领导小组,并于3月召开了服务征收工作推进大会,从而全面启动了司法服务征收工作。通过驻点法官提前介入做好法律、政策宣传和沟通协调工作,钝化矛盾、化解纠纷,使得申请司法强拆的房屋征收案件数量大为减少(今年截至目前申请25件,实际强制执行2件;而去年同期申请47件,实际强制执行8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高度肯定。

4、主动适应新民诉法实施,依法受理新类型案件。今年是新民诉法实施的第一年,出现了担保物权、小额诉讼等新类型案件。我院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依据法理,创新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了受理上述案件的基本流程。上半年共受理担保物权案件11件。

三、高度重视审判管理,狠抓案件质量效率

今年以来,我院按照省高院要求,认真开展了审判管理“三化年”活动(规范化、信息化、科学化),并于5月份成立了院审判管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以下简称审管办)。审管办负责对审判工作的集中管理,即负责全院的案件信息管理、司法统计、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审判质效评估、审判绩效考核、审委会事务管理。目前我院审管办机构成员为4人。审管办的成立,为我院审判管理各项工作开展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1、上半年我院案件质效总体排名领先,但部分数据落后。案件质量评估共分三个指标,分别是公正、效率及效果指标。虽然我院在全市九个基层法院中总体成绩较为领先,也有九项指标排名第一或并列第一,但调解率、撤诉率、实际执行率、裁判自觉履行率等排名属于中等及偏下的位置,结案均衡度则相对落后。对全市排名中等及靠后的指标,我们进行了认真分析总结:客观上我院辖区是芜湖市中心城区,人口众多、商贸发达,年均结案近七千件, 人均结案近百件案件特点是数量多,审理难度大,案多人少矛盾在我院非常突出,导致案件调解率、撤诉率、实际执行率、裁判自觉履行率不是很高,且目前实践中或多或少存在为完成结案任务使年底结案较平常有大幅度的增加,从而拉大了和平时结案的差距;主观上则存在对审判管理认识不足的错误思想,认为只要案件在审理期限结案即可。对此我院党组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如何强化审判管理,并以学习贯彻最高院下发的《关于加强均衡结案的意见》文件精神为契机,将结案均衡度作为2013全院工作重点之一,每月各业务庭在院务会上现场通报每月收、结案数,对结案数低的部门进行督促整改,旨在通过合理配置审判时间和审判资源,实现各月结案工作平稳有序运行,不能再出现前松后紧、时松时紧、平时拖着不办、年终突击结案等现象。同时加大案件调解力度,严格审限管理,力争让我院审判管理走上良性循环。

2、加大对长期未结案件的清理力度。上一次审判管理工作一季度碰头会时,我院共有15件超过一年半以上长期未结案。截止目前,我院只有1件未结,其余均已结案,较上一次通报减少14件。剩余1件案件目前已鉴定完毕,开庭审理,确保今年年底结案。自中院领导到我院调研一年半以上长期未结案情况后,我院党组把对上述案件督办作为头等大事确定未结案的部门主责作为直接责任人,分管院长作为第一责任人,院长总负责,各承办人书面说明未结案原因报送院审管办,审管办适时监督并定期进行通报,纳入年底绩效考核范围,目前该项工作已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3、通过审判管理软件系统对案件进行信息化管理。我院审管办成立后,先后制定了《审判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及其附件《审判流程管理暂行规定》、《关于裁判文书制作能力考评工作的暂行规定》、《审判质量评查工作暂行规定》和《审判管理软件系统使用、检查考核规定(试行)》,并以这些规范性文件为基础,基本上建立了“全程监督、动态管理、全位运行、防范风险”的审判管理机制。重点抓好以下环节:每起案件从立案、办案、鉴定,到归档、查询,全部实行网络化节点管理。从收案开始,办案人员必须在每个节点输入完整的案件信息,案件才能依照流程进入下一个环节。对案件审限进行全程跟踪、动态提醒。立案庭负责全院诉讼和执行案件录入的流程管理,各业务庭负责对本庭的案件流程管理,办公室负责技术支持,审管办对全院案件进行监督。立案庭将案件全部情况录入案件流程管理系统,转入各业务庭长办案系统,由其确定具体承办人,案件卷宗随案移交审判庭。审管办通过管理系统对全院业务部门的审判软件使用是否全面、案件录入及文书制作、案件司法统计是否准确进行实时动态监督,每周对案件超审限、超期执行、接近审限(民事、行政、执行及特别程序案件为法律规定的审限10日内,刑事为5日内)通过软件、书面进行催办,被催办的部门和承办人就催办的事项必须立即进行纠正,并定期、不定期的抽查,对承办人出现的问题及全院质量评估指标进行通报并张贴到院公告栏上予以公示,通报结果将作为部门、干警年终考核、评比依据,目前已通报10期。网络节点化的管理模式在对案件审理进行有效监督的同时,也成为领导科学决策的风向标。院领导不出办公室,轻点鼠标,便可从管理系统中及时掌握各庭办案情况、存在问题、信访动态等情况,为制定应对措施提供依据。这些措施的落实保障了信息化发挥审判管理的功能和优势,促使我院加强了审判质量管理、审判效率管理、审判流程管理、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审判绩效管理,从而促进了我院审判活动的有序良性运转。

4、通过案件信息录入严格控制审限。我院一直对案件信息录入非常重视为确保案件信息录入及时、准确和完整,2011418日即下发了审判管理软件系统使用、检查考核规定,成立审判管理软件系统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院审判管理软件系统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要求上至院长下至普通法官应全面积极学习掌握并熟悉审判管理软件系统使用明确了承办人对承办案件负直接责任;分管院长对分管部门案件的软件使用、部门负责人对其部门案件的软件使用负领导责任。由审判监督庭(现由审管办)负责对审判管理软件系统的使用进行动态监督,每周对案件超审限、超期执行、接近审限进行催办,被催办的部门和承办人应当就催办的事项立即进行纠正,确保充分发挥其功能。审判管理中关于延长审限,我院原来做法只是要求分管院长审批,在软件录入上并未采取严格控制手段审限调整录入亦未实行扎口管理。自上一次审判管理工作一季度碰头会后,我院在审判管理中开始严格控制审限的延长及结案信息及审限调整由分管院长实体把关,审判管理在技术上严格把关承办人须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后方能进行操作,并纳入我院审判管理的重点监控范围,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

5、通过对发改案件的原因查找分析,减少错案发生。对发改案件,定期召开专门会议研讨分析原因,达到吃一堑长一智,减少今后错案发生几率的目的。同时将各承办人被发改的案件登记在案,作为晋职晋级的依据之一。另外对发改案件、归档不规范被通报案件,在年终考核时均采取经济处罚措施,以达到惩前毖后的效果。

    综上所述,我院近年来通过自身的努力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尤其是通过加强审判管理促使案件质量、办案效率不断提高。但我们深知,这些成绩的取得和上级法院的正确指导是分不开的。而且我们更清楚,我院的审判管理还有许多方面需要向兄弟法院学习,还有一些不足之处需要加强。今后的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将围绕市中院提出的“六个新定位”,不断深化审判管理“三化年”活动,为我院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