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法院新闻 > 文明创建 > 文明创建动态

拾金不昧 婉拒酬谢

发布日期:2015-10-15 16:29作者:蔡磊来源:办公室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1014下午,镜湖区法院从事物业服务的孙师傅打扫该院诉讼服务中心时,发现立案窗口凳子底下有一皮夹子,遂走上前去捡起来,确认为一个男士钱包。孙师傅没有立即打开,而是第一时间向院办公室汇报。办公室主任立即指派干警前去立案大厅,在多名工作人员见证下,孙师傅打开了钱包,发现内有现金3000元、银行卡若干和身份证等。通过身份证信息和立案登记信息,法院联系到了失主。次日,失主来到法院,法院干警当面将钱包交给他。失主接过钱包并清点后,十分感激,执意要将两条中华烟送给办公室和孙师傅作为酬谢,被当面婉言谢绝。院办公室周主任说道:“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优良传统,也是我们全院干警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一番话,让失主不禁对孙师傅和法院干警充满敬意,不住地称赞镜湖法院清明,工作人员高尚。

孙师傅以自己拾金不昧的实际行动积极传递正能量,为全院干警树立了学习榜样,反映了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理念,也是该院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