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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镜湖区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5-02-02 15:54来源:研究室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镜湖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5127日在镜湖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镜湖区人民法院院长   郑必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镜湖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二○一四年工作回顾

 

2014年,我院在区委的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六个新定位”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8121件,加旧存933件,合计9054件;依法审、执结各类案件8244件,结案率91.05%;收案数和结案数分别比上年增长9%23.19%。通过审判、执行等工作,为推进“四最”镜湖建设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宽严相济,创建“平安镜湖”。2014年受理刑事案件481件,加旧存58件,合计539件,审结512件。被告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9人、三至十年有期徒刑82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和拘役437人(其中宣告缓刑256人),管制17人,单处罚金2人、免予刑事处罚11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一方面对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盗窃、抢夺等多发性侵财型犯罪以及毒品犯罪等实施重点打击,另一方面对罪行轻微、社会危害不大、认罪态度较好的被告人从轻或减轻处罚。依法打击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腐败行为,其中审理涉及征地拆迁工作中的职务犯罪案件7件,涉案被告人12人。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其中审理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10件,涉案被告人13人。认真审理新类型刑事案件,依法惩处利用“伪基站”群发垃圾短信的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犯罪,涉案被告人26人。扩大庭前会议适用范围,把疑难、复杂案件的程序性问题在庭审之前解决,以提高庭审效率。对51名拟判处管制、宣告缓刑以及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被告人开展了社区影响调查评估工作。

注重调判结合,构建“和谐镜湖”。 2014年受理民商事案件5002件,加旧存657件,合计5659件,审结5139件。调解、撤诉结案2995件,调撤率58.28%。民商事法官人均收案272件,再创新高。坚持繁简分流,适当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推进小额速裁工作的开展,同时把握好调判结合,力争案结事了。高度重视涉及民生保障和市场秩序的民商事案件的审理,针对2014年频发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985件)、物业服务合同纠纷(111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68件)、保险合同纠纷428件)、金融借贷合同纠纷(542件)等案件注意统一裁判标准,平衡各方利益,缓和社会矛盾,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和市场经济秩序。拓宽了诉前调解渠道,不仅与设在法院的民间调解组织做好诉调对接,还在城中交通事故理赔中心和三家主要保险公司内设立调解点,快捷高效地处理交通事故赔偿和保险理赔纠纷,2014年共办理了此类案件900余件。注重均衡结案,合理配置审判资源,通过加强审判流程管理,保证案件质量,提高审判效率。

促进依法行政,打造“法治镜湖”。 2014年受理行政诉讼案件45件,行政非诉审查案件45件,全部审结。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对行政机关在具体行政行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不护短,判决确认行政机关违法2件;严格审查行政非诉执行申请,裁定不予受理6件。在行政诉讼案件审理中,承办法官能主动与行政机关沟通,建言献策,协助行政机关完善内部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争议。主动服务区中心工作,依法促进政府规范征收,通过我院法官有效开展政策法制宣传,促使12户拟强制执行的被征收户自动搬迁。

加强源头控制,化解涉诉信访。认真做好涉诉信访案件的预防、排查、化解和稳控工作。加强源头控制,在立案审查时进行信访风险评估,对可能引发上访的案件,在立案的同时对信访风险等级进行评估,并向相关业务庭发出预警。对可能导致矛盾激化的案件,立案前安排起诉方与被诉方见面协商,并联系政府相关部门或有关基层组织参与调处。积极化解重点涉诉信访案件,对少数极端涉诉信访案件,及时排查上报,做好信访稳控工作,共成功化解了省政法委交办的15件信访案件。将远程视频接访和网上信访等信息化方式运用于信访工作,先后两次安排欲进京上访人员与最高人民法院信访接待人员远程视频接访,引导信访人员文明、有序地反映问题,合理表达诉求,逐步减少越级访、进京访、缠访、闹访现象。

参与综合治理,推进依法治区。努力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安排法官深入缓刑、假释及监外执行的罪犯所在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帮助他们改过自新深入持久地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组织法官定期赴中、小学开展安全和法制教育,帮助青少年学生加强自我保护,远离违法犯罪通过开展“双联系”活动送法进社区,为结对帮扶共建的方村街道天城村、张家山公共服务中心三山里社区的基层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根据不同时期某类案件高发现象,主动走访,查原因、提建议。如针对物业服务纠纷案件激增问题,深入物业服务企业调研,指导企业采取相关措施以减少纠纷的发生;针对金融借贷案件激增问题,深入金融企业探讨防范金融风险之策。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官方微博进行网络庭审直播13场,先后开展了“法院开放日”和12·4”国家宪法日活动,组织各界人士参观法院。建立法院新闻发言人制度,进一步加大司法公开力度。

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促进司法公正高效

创新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效。按照省高院关于开展审判管理“三化”提升年活动工作部署,全面提升审判管理规范化、信息化、科学化水平。通过审判管理软件系统定期对各业务庭审判指标主要数据收集汇总并进行通报和点评分析,定期召开审判质效推进会,对审判质效的短板寻求解决良方,各项审判质效指标得到了有效提升,与上年相比,结案率上升3.28%,案件平均审理时间缩短7.78天,调解率提高9.82%我院审判管理以制度为先导,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并2014在全市法院率先将制度建设成果汇编成册

创新执行机制,破解执行难题。2014年受理执行案件2361件,加旧存191件,合计2552件,执结2305件,执行标的额9.6亿余元。面对执行案件数量激增、执行难度加大的局面,我院积极创新执行机制,推动执行指挥中心建设。依托执行指挥中心对现有执行资源的整合,加强执行联动,提高对重大执行行动的协调指挥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通过执行信息系统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信息进行查询,与公安、工商、土地、房管、车管等机构加强联系,在企业注册、股权变更、房产和车辆过户、进出境、高消费、接受荣誉和提拔任用等方面共同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严格限制,敦促其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建立信用惩戒“黑名单”制度,在全市率先对失信被执行人公开曝光。自20149月起,通过报纸、电视、网络、户外电子屏幕等形式,分五批共对150名失信被执行人进行公开曝光。同时在镜湖区文明办的大力支持和各社区的大力协助下,将80名失信被执行人涉案信息在社区公开曝光,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不断引导和提升社会各界的诚信意识。

创新审判监督,推行再审听证。2014受理再审审查案件9件,立案再审5件,全部审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审判监督工作体制改革的精神,我院积极创新审判监督工作机制,依法推行再审听证。依照新的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案件,不再采用调阅原审卷宗书面复查的方式,而是启动再审听证程序来决定对相关案件是否提起再审,让当事人在法庭上充分阐述各自的理由,确保启动再审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在再审听证过程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和媒体记者等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听证会结束后,合议庭还会征询受邀人士对案件处理的意见,以推进司法公开,落实司法民主。

创新便民举措,强化诉讼服务。不断创新各项亲民、便民、利民举措,积极推行以“微笑、真情、文明、敬业、满意”为主题的“亲切服务”和“双优质”服务,打造“一站式”诉讼服务平台。做好诉调对接,开展好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指导当事人选择更加方便、快捷的诉求解决渠道。落实司法救助制度,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共计451619元,确保每一个困难群众都能打得起官司;对执行案件中部分生活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发放执行救助金,2014年共计发放36人次,金额87600元,缓解了社会矛盾

三、切实采取各项措施,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贯彻群众路线,狠抓“四风”问题。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查摆和解决“四风”突出问题,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力戒“六难三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杜绝奢靡之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要求,加强机关党建工作。

加强廉政建设,开展警示教育。贯彻落实好区纪委和上级法院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题,扎实开展各项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并协助区纪委开展好廉政警示教育观摩庭活动。如我院公开审理的被告人汪梅琴(无为县原副县长)受贿及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案,市、区两级纪委组织二百余名机关干部旁听庭审,我院官方微博进行了庭审直播,取得了良好的廉政警示教育效果。

加强陪审工作,落实“倍增计划”。近两年,在区人大常委会的关心支持下,以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人民陪审员“ 倍增计划”为契机,坚持严格选任、 科学管理,人民陪审员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到2014年底,我院人民陪审员已达66名,完成了“ 倍增计划”。

拓宽监督渠道,广泛听取意见。积极拓宽监督渠道,以开展“双千、三百”活动为契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及新闻媒体旁听案件庭审,参加座谈会,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动上门走访结对联络的省人大代表并征求意见。认真办理区人大、区政法委和上级法院监督、交办的信访案件。2014年,区人大常委会专项听取并审议了我院执行工作情况报告。扎实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2014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裁判文书5344篇,接受社会监督。召开新闻发布会向新闻媒体主动通报法院工作,接受舆论监督。

加强业务建设,提升司法能力。加强业务培训,努力建设学习型法院,组织干警参加司法能力提升培训班学习。加强司法调研,努力提升调研水平,在全国法院第二十六届学术研讨会、第七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全省法院优秀调研成果评选、全市法院第二届青年法官论坛中均有获奖。积极参加省高院在最高法院中标的调研课题项目——“关于中小企业面临的困境和司法应对”的调研报告撰写工作。

开展文明创建,弘扬法院文化。在芜湖市道德讲堂总堂举办了两场道德讲堂,通过讲述身边好人故事,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调文明司法、倡导文明用语,树立文明单位良好形象。精心打造“法律、廉政、道德”文化长廊,成功申报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特色项目。通过法官、陪审员宣誓仪式,培育法治信仰,彰显法治文明。在成功争创第十届安徽省文明单位后,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的复查确认已于2014年底公示。

强化保障功能,服务审判执行。按照“科技强院”要求,加强信息技术在审判、执行、信访等工作中的应用,实现对各项工作全面、动态和实时监控,提升审判质效;法警大队圆满完成安全保卫、值庭、押解、看管、协助执行和法律文书送达等工作任务,确保了审判执行工作安全、高效运行。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分别获得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复查确认名单公示)、第十届安徽省文明单位、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审判管理先进法院、全省法院司法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特色项目、集体三等功、集体嘉奖等荣誉,并涌现出了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王敏、全省法院优秀法官秦山成等一批先进个人。各项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有效监督。在此,我代表区法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与进步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院工作还存在着一些困难与不足:一是案件增幅迅猛,案多人少矛盾一直未能得到有效缓解,有待通过进一步创新审判工作机制,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效来逐步改善;二是执行工作和涉诉信访化解工作压力依然较大,存在边清边积现象,仍需加大工作力度,并与社会各方协同解决。三是现有审判办公大楼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法院工作的开展。上述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应对、积极克服,同时也真诚地期待各位代表、委员的关心支持。

 

一五年工作安排

 

2015年,我院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目标,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契机,切实增强宪法意识,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充分发挥审判、执行和诉讼服务职能,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提升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加快实现“四最”镜湖目标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目标,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强化刑事审判工作,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惩治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保持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完善刑事审判工作机制,严防冤假错案。做好民商事审判工作,注重调判结合,有效化解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物业服务、金融借贷等纠纷,加强民生保障,促进经济发展。加强行政审判工作,以修订后的行政诉讼法实施为契机,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切实解决“执行难”,及时实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坚持服务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司法工作的着眼点和切入点,妥善审理与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及生态文明密切相关的各类案件,为全面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完善调研工作机制,围绕改革、发展、稳定中党委关心、群众关注的重大问题,积极研究破解发展难题。加强对矛盾纠纷的分析,及时提出防范风险、完善管理的司法建议。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做好“六五”普法收官阶段工作。

三、坚持司法为民,回应群众司法需求

要继续贯彻群众路线,坚持司法为民,妥善审理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案件,努力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以诉讼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为契机,进一步落实司法便民、利民各项措施,完善诉讼服务功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高效快捷参与诉讼活动的需求。要全面推进司法公开,通过裁判文书上网、邀请群众旁听庭审、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等措施,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积极顺应信访体制改革,建立涉诉信访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积极顺应案件受理制度改革,逐步推行立案登记制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

四、坚持工作创新,努力提高审判质效。

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深化新机制,构建新模式,全力打造“精细、公正、高效、严谨”的审判管理工作格局,实现审判质量、效率、效果的全面提升。一方面注意挖掘审判工作提质提效的新增长点,如进一步缩短刑事案件简易程序的审理周期,提高当庭宣判率;扩大网络司法拍卖适用范围,提升执行工作效率等等。另一方面确保工作质效的提升必须契合群众需求和司法运行规律,防止出现因单纯追求审判指标,而人为对相关数据进行“技术处理”的功利化现象

五、坚持从严治院,保持队伍自身纯洁

持续开展教育培训,增强法官综合素质。完善法官业绩考评机制。构建刚性运行、符合审判规律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完善意见收集、工作整改、情况反馈工作机制,以严密有效的监督,确保依法履职、公正司法。努力构建不愿为、不敢为、不能为、不必为的“四不为”机制,确保司法廉洁。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重大战略部署,人民法院工作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我院将以此为契机,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面履行审判职能,进一步增强司法能力,努力实现法院工作的新跨越,为镜湖区全面深化改革、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