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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区法院赴重庆市江北区法院学习考察报告

发布日期:2015-03-04 16:42作者:汪运峰来源:立案庭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镜湖区法院赴重庆市江北区法院学习考察报告

镜湖区法院政治处、立案、审监、办公室考察组

 

2015年元月14日,镜湖区法院由副院长顾斌及政治处、立案、审监、办公室负责人组成的考察组,前往重庆市江北区法院学习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是:现形势下法院立案、信访、诉讼服务工作的新举措、好方法;审监工作的特色;办公自动化、信息化、科技法庭的建设以及人员管理、培训、机构设置、绩效考核等诸多内容。考察组成员通过实地参观、座谈交流和收集资料,全面了解了江北区法院各方面的情况,同时也找到自己存在的不足以及今后努力的方向,受益匪浅。现将学习考察的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重庆市江北区法院的基本情况

重庆市江北区法院成立于1952年5月,辖区内面积221平方公里,常住人员81万,现址办公大楼面积1.2万平方米,在建1.5万平方米,全院有人员236人,其中政法编制167人、事业编制19人、聘用编制50人,现有法官81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80%,其中博士4人,硕士53人。江北法院现设有16个内设机构和三个巡回法庭2014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7701建,其中新收16217件,同比增长13.89%,审执结15079件,同比增长6.97%。该院被重庆市委、市府授予“百佳文明单位”,连续多年被表彰为全市“优秀基层人民法院”,荣获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院”称号,被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先进单位”,荣获“全国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进集体”。

二、江北区法院的工作亮点和特色

1、审判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

江北区法院是审判权运行机制试点单位,日常工作中院庭长通过审判运行态势分析,重点抓好条线管理和庭级管理,将分管条线或部门业绩与院庭长年度综合业绩评估相关联,绩效考核的结果作为部门和个人评先选优、晋职晋级、干部使用及相关奖励的条件之一。具体做法是:一是严控审限变更案件,规范审批权限,将案件审限中止、延长审批权收归院庭长行使,对18个月以上未审结案件逐案逐月通报,建立督办台账,实行结案备案制度。二是制定《案件质量考核办法》,初步建立起差错案件追责机制,强化对案件质量的事前、事中、事后评查监督。三是建立裁判文书校核制度,成立校核室,由7名资深法官负责文书校核。2014年校核裁判文书4236份,对694份裁判文书900余处错误或瑕疵问题提出修改意见,有效预防了裁判文书“带错出门”。四是强化改发案件评查,将所有被改判或发回重审案件纳入评查范围,共评查61件,经审委会研究,评定差案6件、瑕疵案件10件。每月发布案件质量通报,辅之以配套奖惩措施,严格差错案件责任追究。通过落实案件质量问责机制,审判质效指标保持在较好水平,全年法官人均结案214.4件,同比上升8.5%。五是健全绩效评估制度,强化审判管理的结果运用。制定《绩效评估方案》,建立以公正和效率为评价导向,以案件质量评查、审判业绩考评、审判流程管理为主要手段的绩效管理体系,强化评估结果的运用,激励审判执行一线工作,将评估结果与部门、个人评优评先、晋职晋级相结合,充分调动干警工作积极性。考核分为每月一次和年终一次考核,每月考核的方法类似于我院考核办法,年终考核具体不详。另外通过对江北法院的调研,感受到在财力上地方政府给于很多支持,干警的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

2、立案信访工作

江北区法院立案分立案一庭和立案二庭,立案一庭有人员14人,主要负责各类案件的审查立案和登记,依法审判公示催告和督促程序案件,负责调解即时可调解的民商事案件,核收预交案件的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处理来信来访和调处涉诉上访案件和其他有关的告诉工作事项;立案二庭有人员13人,主要负责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以及诉前证据保全等措施的实施,处理来信来访和调处涉诉上访案件,办理送达、判后答疑工作和其他有关的告诉工作事项。工作特色主要有:一是已开始实施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降低立案门槛。增派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及时立案登记、出案号,庭室负责人进行把关,保证其准确性。二是诉讼服务实行便民化。经走访立案大厅,发现已实行柜台式服务,来院起诉和信访人员随机取号,排队等候,秩序井然。服务标牌清晰、指示清楚,服务橱窗内各类诉讼的规定明了,向群众提供的便民手册摆放整齐,有诉前调解建议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司法文书电子送达告知书、申请预约远程视频接访须知等等。设立便民诉讼工作室,建立便民诉讼联络员QQ群,安排专人在线提供法律咨询等便民诉讼服务,累计在线接待当事人1270人次。三是开展司法文书电子送达试点工作。2012年1月6日至2014年9月19日,已累计向12279当事人送达司法文书26603份,有效送达率已达到98.78%。电子送达优点是送达周期短、成本低;电子送达适用的条件当事人方面是要有手机和电脑等硬件并具备使用的能力,法院方面要能自动生成法律文书的审判管理系统,同时要求受送达人自愿并签署电子送达确认书,送达的文书也仅限于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等程序性文书。为提高有效送达,江北区法院采取认真筛选、仔细甄别、出门检查、合并送达、事后跟踪等方法进行。实践中,电子送达尚存在如何能够保障确认收悉、是否该用电子签章、对被告送达是否可行等问题。

3、审判监督工作

江北区法院审判监督庭目前人员有8人,其人员均为审判经验丰富,从各个业务庭领导岗位退居二线的同志,加上部分年轻的见习法官和书记员。主要做法:一是审监庭职能定位准确,利于开展审判监督。该院审监庭负责受理各类申诉和再审案件,对本院审理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调解案件和上级法院改判、发回重审的各类案件进行质量检查,提出有关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的审判监督工作事项。从其办理的事项上看,其专注于审判监督。二是审监工作职能前移,强化对事前、事中监督。该院的特色做法是审判监督工作重心前移。重庆市是最高院确立的审判权运行机制试点省份,江北区法院将所有在编具有审判资格的法官分为23个合议庭,所有法官承办的案件凡是有上诉权的判决书、裁定书均交由审判监督庭审核把关,分管院长只签发经过审委会讨论的案件,庭长基本上也不签发案件,仅负责本合议庭案件的签发。审监庭法官在签发案件过程中,原则上实行合议制。在签发案件过程中,对案件承办法官的处理意见如有不同看法,可以提出自己的建议,但是否采纳由承办法官和所在的合议庭考虑。但案件如终审被改判或发回重审经审委会认定系错案或者瑕疵案件的,将根据其院内制定的绩效考核规范追究责任。三是确实贯彻立审分离原则。对于申诉、申请再审的立案工作,审监庭不负责审查,对符合诉讼法规定形式要件的申诉、再审申请案件专门由立案二庭负责审查。根据不同的情形分别作出处理。凡符合形式要件的申诉和再审申请转入审监庭审查,审监庭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审查完毕。

4、办公室工作

江北区法院在信息化建设,审判管理,诉讼服务中心,法院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先进举措及其勇于开拓创新的精神给我们留下了深刻印象。主要做法:一是信息化建设方面。该院把信息化建设作为实现法院管理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强化信息科技在审判和管理中的运用。加强法院网络信息服务系统建设,投资280余万元,建成15个数字化法庭,进一步改造内网网站,突出实用功能。第二套远程庭审系统建成并投入使用,2014年运用远程庭审系统审结刑事案件729件,占刑事案件结案总数的56.6%。会议室高端,每台显示屏下都有一台主机进行操作,并且与内部网络进行连接,操作方便,并且席卡采用电子显示屏方式,电子席卡不仅快捷方便,而且规范。江北区法院所有电子设备都是省高院统一标配,而且配置高。二是以全院干警为中心促进规范管理。全面推行无纸化办公,实现公文网上审批、流转,电子签章正在试运行阶段。建立资产管理系统,采取三级管理模式。成立文印中心,诉讼文书统一打印装订,实行了集约化高效运作,节约司法资源。

三、此次学习考察对我院今后工作的启示

1、江北区法院是从完善工作机制入手,在线上强化审判流程管理,提高了司法产品的效率;在点上严格案件质量,提高了司法产品的品质;在面上健全绩效评估制度,强化了审判管理的结果运用。尤其是建立了以公正和效率为评价导向,以案件质量评查、审判业绩考评、审判流程管理为主要手段的绩效管理体系,激励了审判执行一线的工作,充分调动了干警工作积极性。每月一次和年终一次的考核,地方政府在财力上均给予诸多支持,干警得到了实惠,其自身的价值也得到体现,其工作的积极性得到了充分调动。结合我院的审判绩效考核制度,虽然有相似之处,但力度尚不够,绩效管理体系也不够完善,这些都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努力,尤其是在争取政府财力支持方面要下足功夫。

2、在立案信访以及诉讼服务方面,笔者认为亦有可以借鉴之处。一是立案审查变登记制方面,江北区法院试行过程中,其使用经验丰富人员进行登记,有利于对案件进行窗口把关,避免错误的发生。我院也应进行探索,以适应形势的需要,不断进行总结,并求得上级法院和专家学者的指导。二是诉讼服务方面,应尽快改窗口式服务为柜台式服务,应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提供足够的便民服务,随机取号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向群众提供的便民手册也应考虑多印一些。重点是司法文书电子送达方面,江北区法院从人员的调配到资金的投入等均下了很大的功夫,其操的模式等也日渐成熟,可以借来一用。但也应根据本地本院的实际情况,从实际出发,制定本院的司法文书电子送达的细则予以施行。

3、审监工作方面,江北区法院审监工作职能前移,强化对事前、事中监督。这一特色做法值得借鉴,也符合上级法院要求。另外,应切实贯彻立审分离原则,对符合诉讼法规定形式要件的申诉、再审申请案件也应专门由我院由立案庭负责审查,根据不同的情形分别作出处理凡符合形式要件的申诉和再审申请转入审监庭审查以改变我院大量申诉、申请再审案件积压在审监庭,容易产生上访、甚至闹访的现象。

4、江北区法院注重信息化建设,投资大、重实用,尤其是远程庭室系统的运用,对刑事案件的审理效率的提高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我院能够予以实施,将为我院刑事案件的审理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同时安全系数也大大提高;院审判办公大楼江北区法院基本相当,但现在该院已在建审判大楼,其面积将增加1.5万平米,完全可以适应办公和审判的需要,我院也应积极争取,迎头赶上;江北区法院在电子设备运用方面也是有可取之处,其会议室内部网络、电子席卡等的使用,既方便快捷,又节约了费用,建议我院会议室可以设置,进一步提高会议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同时建议我院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统一配备电子设备,进一步提高我院电子设备的使用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