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法院新闻 > 案件直击

现役军人低调维权 镜湖法院积极调解

发布日期:2015-05-28 16:22作者:沈芳来源:民三庭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近日,镜湖区法院民三庭开庭审理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案情普通,但不普通的是原告身份。原来,这是一起现役军人维权案件,庭审阶段核对当事人身份时,才得知原告王燕(化名,下同)及丈夫李爱俊(化名,下同)是空军某部现役军人。

2013126,原告王燕与被告某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原告以292000元购买被告开发的位于芜湖市镜湖区赭山印象BXXX号商铺,被告应于2014930前交房。经原告多次催告,被告至今未履行交房义务,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与被告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被告返还购房款、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庭审结束后,民三庭杨庭长获悉原告夫妻将于近期离开芜湖执行部队任务,为尽快解决他们这起纠纷,让我们“最可爱的人”全身心投入工作,杨庭长积极与被告代理人联系,要求被告拿出调解方案,又耐心做原告工作,对于原告提出的疑问耐心作出解释。在杨庭长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多次协商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从庭审知道原告特殊身份,到双方达成调解握手言和,仅用了6天时间,整个案件审理也仅花费26天时间。拿到调解书离开法院时,王燕和李爱俊一再对杨庭长表示感谢,并称:“终于可以放心去执行任务了!”

案件审理结束,杨庭长一再提醒民三庭所有人员:对于现役军人的案件,我们一定要为他们开辟一条绿色通道,快速、准确地处理纠纷,为他们解决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