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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断退回购物卡 执行法官不犹豫

发布日期:2015-07-14 08:34作者:曹赟来源:执行局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面对当事人暗地里留下的千元购物卡,是心安理得地收下,还是毫不犹豫地退回?近日,镜湖法院执行局的潘井东法官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作出了响亮的回答。

上午九时,在做好各方面沟通协调工作,并在社区民警的见证下,潘法官依法对位于中山北路汇金广场的某涉案房屋进行了腾空。在完成腾空工作返院途中,潘法官突然发现公文包内多出了一张价值千元的超市购物卡。经过一番寻思,潘法官认为该卡极有可能是该案申请执行人所留。因申请人吴某之前就曾有过暗示,虽被潘法官一口回绝,但很有可能是吴某想要表达谢意而悄悄放进他的公文包内。回院后,潘法官立刻电话联系了申请人,在确定该卡的确为吴某所有后,将该卡郑重退还给申请人并给予口头教育。

近年来,镜湖法院深入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规定。潘井东法官的行为是该院多年来一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必然结果,也是该院执行工作人员公平正义、务实清廉形象的生动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