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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减免交诉讼费的条件和程序

发布日期:2015-09-11 12:34来源:立案庭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缓、减、免诉讼费的条件:

1、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的;2、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3、确实需要缓交的其他情形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

 

缓、减、免诉讼费的类型:

1、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抚育费、抚恤金、养老金、社会保险金、劳动报酬的;2、医疗、交通、交通事故赔偿的,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3、经最高法院决定或审批缓、减、免案件;4、涉及农村乱摊派的行政案件(当事人起诉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农民履行义务,生活困难的);5、请求行政机关保护人身、财产权的行政案件;6、申请执行法院裁判文书的执行案件及其他。

 

缓、减、免诉讼费程序:

当事人提出申请,经立案庭庭长审查,报分管院长审批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