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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再审、申诉条件及要求

发布日期:2015-09-15 11:22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当事人对己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申诉期限为从裁判生效之日起至被告人刑罚结束之日后两年。

申请再审或者申诉,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或者申诉书,并附原裁判文书,有新证据的,应当一并提交。依照法律规定,申请再审或者申诉不影响已生效判决或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