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机动车又在等红灯时睡着,被民警当场查获,近日,糊涂的李明因犯危险驾驶罪,被镜湖区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宣告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8月10日凌晨3时许,就在绝大多数市民还沉浸在梦乡的时候,值班民警小王和大张接到了110指令,称有一辆红色小轿车一直停在镜湖区中山北路与长江中路交叉路口的东口处不动,阻碍了往来交通。两人随即赶往现场,发现驾驶员竟靠在车座上呼呼大睡!哭笑不得的民警立即叫醒了李明,却发现其身上有酒味,于是立马将李明带到了第二人民医院进行血液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乙醇浓度高达152mg/100ml,早已超过法律规定的20mg/100ml警戒线,属于醉酒驾驶。面对如此确凿的证据,李明只得向民警坦白,原来9日晚上,李明和朋友相约在某KTV聚会,期间为助兴喝了三四瓶半斤装啤酒,一直到凌晨十二点多才散场。当时已经喝多了的李明却知法犯法,依旧选择驾车回家,结果在中山北路和长江中路交叉口等红灯之际,终于抵抗不住醉意沉沉睡去,直至民警将他唤醒。
由于被告人李明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法院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故做出上述判决。但除了刑罚外,李明还面临着镜湖交警大队对其做出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和五年内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酒驾、醉驾性质恶劣,害人害己,望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将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酒后如需用车可选择代驾或公共交通,切勿以身试法,自食恶果。(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