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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被多看几眼引发群殴 十一名被告人被追刑责

发布日期:2016-03-16 08:43作者:向玉媛来源:刑庭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2016年3月15日,镜湖区法院对一起发生在电影院里的群殴案作出一审宣判:十一名被告人均构成聚众斗殴罪,除了其中一名未直接动手的被告人被免予刑事处罚外,其余十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宣告缓刑。而本案的起因令人啼笑皆非,竟是其中一名女被告人认为对方一名女被告人多看了自己的男友几眼。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2月23日晚9时许,被告人方某在本市大润发超市三楼华亿影城内取票及观看电影时怀疑被告人陈某总是在看自己男友王某某,遂与被告人陈某发生争吵继而双方发生互殴。互殴后双方都觉得不服气,又各自邀集多名被告人赶到华亿影城内参与聚众斗殴。斗殴中被告人方某鼻部被被告人陈某、张某打伤,经鉴定构成轻伤。案发后,各被告人陆续主动投案,被告人陈某、张某积极赔偿了被告人方某医疗费,双方也互相谅解。法院遂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前述判决。各被告人当庭均表示认罪伏法。

本案各被告人均为二十来岁的年轻人,因年轻气盛,为一点小事由口角发展至群殴,最终被追刑责,教训极其深刻。审理此案的法官在宣判的同时也严肃地告诫各被告人,在今后社会生活中要学会谦恭礼让,否则将为自己的一时冲动付出惨重代价。各被告人均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不已,决心吸取教训,好好接受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