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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横卧马路被碾压致死 司机疏于观察担同等责任

发布日期:2016-08-10 11:35作者:黄馨婉来源:行政庭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路人夜晚横卧马路被轿车碾压致死,引发了一起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交警部门认定双方均有过错,承担事故同等责任。死者家属遂将承保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诉至镜湖区法院。

法院审理查明:2015103021时许,刘某驾驶名爵牌小型轿车沿长江北路自南向北行驶至景江东方小区路段,碾压横卧在该路段机动车道内的路人孙某,造成孙某经抢救无效死亡。201614日,交警部门对本起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刘某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疏于观察,未确保安全驾驶;孙某在道路上步行,横卧在车行道内,双方均有过错,承担事故同等责任。

镜湖区法院法院最终依法判决承保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赔偿死者家属367309.03元。

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就这样夺走了一条鲜活的生命,这究竟是谁的过错?在现实生活中,很多行人都有这样的观念:我是行人,我是马路上的弱势群体,车辆见到我都应当避让我。这种观念无疑是错误的,行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不得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不能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而机动车驾驶员也应时刻注意谨慎驾驶,密切观察道路情况,否则稍有不慎都可能导致无法挽回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