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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邮寄送礼 女法官悉数退回

发布日期:2017-10-16 08:23作者:王琳来源:纪检监察室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依法办案是我们法院应该做的,所以请你带着你的礼物回去吧,只要能够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比什么都重要。镜湖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琼在案件审结后,面对被告人张某邮寄过来的土特产,当场悉数退回,诠释了一个共产党员、人民法官的高尚情操。

张某系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被告方之一。原告杨某称,20128月份开始,张某、何某以家庭经营需要资金周转为由,陆续向其借款共计58万元,约定月息1.5%,按月付息,并以张某位于芜湖市镜湖区香格里拉花园某房屋抵押担保。此后两被告陆续还本付息,直至2016年两被告找到杨某要求解除案涉房屋的抵押权,承诺房屋出卖后一次性还清借款。但杨某配合两被告解除房屋抵押权后,被告并未按照其承诺履行,时至今日仍拖欠借款本金31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杨某与何某的借贷关系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予以确认;但案涉房产虽为张某所有,张某也曾将该房产抵押给杨某为讼争借款提供担保,但杨某于20154月自愿解除了抵押担保手续,张某又未与杨某签订过任何借款合同或抵押担保合同,故在本案中不应承担责任。综上,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何某归还原告杨某借款本金31万元及相应利息,并驳回原告杨某对被告张某的诉讼请求。

该案于2017922日开庭审理,102日相关当事人即收到了法院寄出的判决书。十一长假刚过,王琼法官就收到了被告张某托其诉讼代理人戴某寄来的一个包裹,内装有两袋山核桃。王法官马上将包裹上交给法院纪检组并登记备案,该院党组成员、纪检组负责人李玉龙当即联系戴某并把包裹返还。经多次电话催促当事人,1011日上午,戴某来到法院,王法官将包裹返还给其。纪检组负责人李玉龙对戴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告诉戴某要相信镜湖区法院的法官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重证据,依法公正办案,绝不会偏袒任一方。戴某深感愧疚的说,“王法官办案公正、高效,山核桃是我们宁国的特产,这两天又是宁国的核桃节,本想借此表达一下对王法官公正断案的感激之情,没想到法官连这点小礼物都不收,实在是清正廉洁的人民好法官!”

“让当事人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人民法院工作者所追求的目标,我们在努力着。法官这一职业之所以受人尊敬,贵在它能为大众伸张正义,讨回公道,在群众心中有着刚正不阿的良好形象,并能在物质的诱惑面前保持清醒的理智和高度的自觉。镜湖区法院干警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在群众中树立起法官清正廉洁的司法形象,提高了法院的公信力,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彰显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公仆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