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审务公开 > 工作报告

2017年镜湖区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7-12-18 19:05来源:研究室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镜湖区十七届人大

二次会议文件(5

 

 

 

 

 

 


镜湖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71211镜湖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区人民法院院长    张先道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O一七年工作回顾

 

2017年,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落实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强化服务意识,深化司法改革,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全力推进“四最镜湖”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执法办案取得新突破

2017年截至1130(下同),我院新收各类案件10558件,成为全市首家年新收案件突破万件法院,加旧存477件,合计11035件;审、执结各类案件9332件,结案率84.57%;收、结案分别比2016年同期上升20.91%19.90%。全院上下共同努力,克服案多人少困难,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判执行任务,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确保社会长治久安。受理刑事案件453件,加旧存18件,合计471件;审结414件,结案率87.90%466名被告人一审作出有罪判决一是聚焦打击重点,集中精力审理重大案件。依法严惩故意伤害、抢劫、入室盗窃、涉黑涉毒等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特别是认真审理好刑事大要案,如由市中院指定管辖的无为县周帮海等56名被告人涉黑案,我院有史以来受理的被告人最多的刑事案件,我院高度重视,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合议庭精心审理,顺利完成庭审,努力将该案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二是坚持繁简分流,继续探索简案快审模式。在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充分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前提下,对危险驾驶等部分轻微刑事案件安排专人办理,集中开庭、集中宣判,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矛盾,2017年已组织17次集中审理,平均每次集中审理简易案件6件,案均用时不到十分钟,极大地提高了审判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三是惩治经济犯罪,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依法审理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4件,判处罪犯11人,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依法惩治非法集资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维护广大群众根本利益,如受害人众多、涉案金额近亿元的六起涉“e租宝”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我院在依法审理的同时,做好受害人诉求化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取得良好成效。

化解各类民商事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受理民商事案件8014件,加旧存376件,合计8390件,审结7179件,结案率85.57%;民商事法官人均收案387.5件,再创新高。一是加大调解力度,促进社会和谐。面对迅猛增长的民商事案件,我院坚持能调则调。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结案4347件,调撤率60.60%,如安徽中防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涉及652名购房者权益,我院及时对破产清算资产进行拍卖,并先后两次组织召开债权人会议,在我院主持调解下,已有632名购房者与竞拍人签订继续履行合同协议,该起涉众型纠纷基本得到妥善化解。二是注重释法析理,提高司法公信。针对部分矛盾尖锐复杂又难以调解的案件,我院坚持当判则判,同时要求法官加强释法析理,努力让当事人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如绿地高空坠物致人死亡案,因死者家属状告楼上96户共176名房主而备受媒体关注,庭前我院法官耐心解释法律规定,缓和当事人对立情绪,确保了该案庭审顺利进行。三是注重民生保障,维护市场秩序。依法审理好民间借贷、劳动争议、健康权、房地产、机动车事故、医疗、物业、保险金融借贷涉民生保障和市场秩序的案件注意平衡各方利益,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和市场经济秩序,如针对房地产交易中因毁约引发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我院本着不让违约方因失信行为获利的原则依法处理,维护公平、诚信的市场秩序。

依法审理行政案件,主动化解行政争议。受理行政诉讼案件36件,加旧存2件,合计38件,审结31件,结案率81.58%;其中判决9件,裁定驳回起诉7件、不予立案2件,撤诉13件。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34件,立案并审结24件。一是严格司法审查,促进依法行政。判决结案的9件案件中具体行政行为被我院依法撤销或确认违法的3件,行政机关败诉率33.33%。依法严格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对不符合要求的10份非诉执行申请经释明后退回申请机关。是妥善沟通协调,化解行政争议。庭前主动与行政机关及行政相对人沟通协调,对行政机关存在违法行为的,明确告知并要求其自行纠错;对行政行为合法的,向行政相对人做好法律释明,通过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促使原告自愿撤诉13件,撤诉率41.94%是维护公共利益,服务绿色发展。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和环境资源类案件,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依法审理了芜湖首例检察机关以公益人身份起诉的行政公益诉讼案和涉及长江沿岸生态环境保护的行政强制案,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多措并举提高效能,全力攻克执行难。受理执行案件2030件,加旧存81件,合计2111件,执结1683件,执结率79.73%,执结标的额16亿余元。以被省高院推荐为全国“基本解决执行难示范法院”为动力,在上级法院指导下,为力争在两年期限内基本解决执行难采取了一系列有效举措,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一是采用团队办案模式,提高工作效能。以员额法官为主导,合理配置执行力量和资源,对执行人员进行分组,组员间既分工又合作,避免了单打独斗,实现了执行工作的集约化运行,提高了工作效能。二是强化信息技术应用,规范执行行为。全面升级执行指挥中心,配备手持式高清单兵终端及车载终端,可全程实时录像并连线执行指挥中心,院领导坐镇执行指挥中心可对多个执行现场实时监控,全程掌握执行现场真实情况,远程处置执行现场突发状况,进一步提高了执行工作质效。三是开展专项集中执行,取得丰硕战果。在市中院统一部署下先后开展了“端午节”集中执行、“百日执行会战”等一系列专项集中执行行动,加大搜查、查封、扣押等强制执行措施力度,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司法拘留58人次,执结案件35

二、诉讼服务展示新气象

持续深化“亲切服务”,提高诉讼服务水平。通过深入开展“亲切服务”,打造诉讼服务升级版一是增设立案登记窗口。针对来我院立案登记群众多,个别立案窗口群众扎堆现象,设立四个立案窗口同时立案,建立立案信息同步录入与扫描工作模式,大大提高了立案效率,方便了群众诉讼,确保了我院今年超万件立案登记任务的圆满完成。二是专设法律援助窗口与区司法局联动协作,在诉讼服务中心大厅开设法律援助服务窗口,由区司法局派两名执业律师进驻大厅,负责受理法律援助申请,为经济困难等符合条件的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等服务1200余人次。三是做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相继与市工商联、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机构建立联系,在我院诉调对接中心设立办公场所,我院在相关机构设立巡回法庭,化解各类民商事纠纷1569件,占民商事收案总数21.71%四是做好信访化解工作。为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我院开展了涉诉信访积案集中化解专项工作,坚持法律政策底线,按照“四个到位”要求,完成了信访积案化解稳控率90%以上的目标。

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回应群众司法需求。依托信息技术实现了立案、审判、执行、档案管理等法院各项工作的网络化、数字化和公开化。实行网上立案登记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开通诉讼服务网和12368诉讼服务热线,配备专人负责网上立案和接听电话,共接听咨询电话238人次,接到网上预约立案申请4432件,对其中符合立案条件的3490件案件成功实行网上立案。二是加强“科技法庭”建设全院11个法庭已全部建成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的科技法庭,在两个科技法庭链接了中国庭审直播网,开展网络庭审直播78次。在一个科技法庭启用了科大讯飞智能语音识别系统,提高了庭审效率和庭审记录质量。三是设置案卷查询窗口为迎接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特级重新认定,提前完成了全部库存档案的数字化工作,并利用档案数字化系统服务社会,提供电脑调档、阅卷及打印服务。档案人员无需进入库房查找再进行复印,提高了调档的速度,保护了原始档案的完好性。

三、司法改革有了新进展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破解司法改革难题。我院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和上级法院统一部署,一方面坚决落实司法改革举措,另一方面积极破解司法改革难题,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一是建立科学的入额法官审理案件模式我院根据省高院文件规定,要求员额法官一律按照规定的岗位职责办案量审理案件,院、庭长带头办案,共收案2748件,占总收案的26.03%,结案2474件,占总结案的26.51%,均位居全省基层法院前列。院、庭长不再签发本人未参与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真正实现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二是加强对审判权的监督制约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法官对所办案件终身负责;明确院、庭长的案中监督权及审判管理权,厘清监督管理的边界,要求监督必须依法有据、公开透明、全程留痕;对入额法官实行动态管理,制定入额法官考评办法,考核不达标的,将退出法官员额。三是落实入额法官职业保障。根据上级法院工作部署,积极与市、区相关部门对接,落实员额法官单独职务序列工资和绩效考核机制,增强全体干警职业荣誉感。

创新审判执行机制,促进司法公正高效。我院坚持创新引领,推行了一系列审判执行工作机制改革。一是积极探索家事审判改革。在区民政局挂牌设立了马甜甜法官工作室作为家事审判巡回法庭,对协议离婚的案件及时予以司法确认,并一站式办理简易离婚案件;在审理一起离婚案件过程中发出我市首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缓和夫妻矛盾,促进家庭和谐二是在行政审判中推行专家会审机制。我院在全省率先聘任八位宪法和行政法专家作为行政审判会审专家,以独立第三方的地位参与疑难、复杂的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接受合议庭的咨询,列席行政审判法官专业会议,独立发表法律观点,供法院参考。三是在执行工作中建立院所联动机制。针对执行案件中被司法拘留的被执行人急剧增加的形势,我院在全市率先与市公安局拘留所建立院所联动机制,使拘留所变被动收押、单纯看管为主动介入、调处矛盾,指定专人与执行法官对接,对入所的被执行人做针对性的法治教育工作,促使其认识错误,履行义务。

四、自身建设呈现新面貌

全面从严治院,加强队伍建设。坚持从严要求,全面提升法院队伍综合素质。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抓好党建工作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建立“党员活动日”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警示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意识明显增强。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做到警钟长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学习贯彻区委《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精神,通过组织干警参观市反腐倡廉教育馆,与干警家属签订勤廉执法联防协议书等方式扎实开展各项廉政专题教育活动。三是加强审判业务建设,提升司法能力。加强司法调研,解决审判实务中的实际问题,如我院开展妨害公务罪专题调研,并在公检法联席会议上交流,对相关法律问题取得共识。树立精品意识,组织开展典型案例报送和优秀裁判文书评选,其中一篇行政诉讼案例入选全省行政诉讼十大典型案例。四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取得佳绩积极响应市、区文明委号召,每季度精心组织一次道德讲堂,以身边先进人物为榜样教育激励全体干警;积极开展双联系、结对共建等文明创建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荣获安徽省十一届文明单位,并经中央文明委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五是加强监督联络工作,征求意见建议。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监督。主动上门走访结对联络的人大代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及媒体记者旁听庭审和观摩专项集中执行行动;认真办理区人大、区政法委和上级法院监督、交办的信访案件;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专项工作报告,对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认真梳理,逐项落实。

参与综合治理,加强司法宣传。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面推进依法治区。一是通过法律“六进”,参与“七五”普法。由各法官便民联系点的驻点法官定期送法进社区、进乡村;通过兼任辖区中小学法制副校长的法官定期送法进校园;选派法官到有关行政执法机关举办法制讲座,释疑解惑;认真办理涉及军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的案件,加强涉军维权工作是加强司法宣传,弘扬法院文化。通过积极开展“法院开放日”、“国家宪法日”等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法院,感受法院文化;通过新闻媒体发表司法宣传稿件,弘扬司法正能量;通过法院官方网站、微博进行网络庭审直播,加大司法公开力度。

各位代表,一年来,经过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我院各项工作均有了新的进展。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区政协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区法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和不足:收案数量持续大幅增长,办案难度越来越大,服务人民、服务大局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司法改革仍然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难题,改革举措有待进一步深化;少数案件质量仍存在问题,审判专业化、信息化、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干警作风不严不实,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O一八年工作安排

 

党的十九大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出新的更高要求。面对新形势,人民法院保障民生、服务发展、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任务更加繁重。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院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不负新时代人民法院历史使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加快“四最镜湖”建设作出新贡献。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公正司法。坚持“又好又快又廉”执法办案工作导向,树立谦抑、审慎、善意司法理念,以审判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为抓手,狠抓案件质量,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推进司法质量、效率、公信力进一步提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监督和支持依法行政,促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二、践行司法为民。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人民法院工作发展不平衡、保障群众权益不充分之间的矛盾,全面提升诉讼服务质量,让人民群众在接受司法服务中有更多获得感。依法惩治犯罪,参与综合治理,增强群众安全感。注重涉民生案件审判工作,加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力度,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增强群众幸福感。

三、服务发展大局。围绕全区中心工作,聚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找准服务定位,强化司法应对。大力支持重点工程建设,确保房屋征收工作依法、有序、平稳、和谐推进。依法规范金融活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提高环境司法保护水平,促进绿色发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开放、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深化司法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创新审判管理,健全“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新型审判权运行机制。完善人员分类管理,健全员额法官进退机制。落实法官职业保障,深化内设机构、司法雇员等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坚持创新引领,总结家事审判等改革经验,继续推进审判、执行工作机制改革,创新诉讼服务举措。

五、建设智慧法院。积极探索智慧法院建设新途径,推进审判流程、庭审、裁判文书、执行信息等司法公开平台建设,形成实体与网络、现场与远程相结合的全方位、智能化司法服务和司法公开新模式。加强司法大数据分析应用,全面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实现档案数字化管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

六、加强队伍建设。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干警司法专业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和社会沟通能力。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公正高效廉洁司法。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院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镜湖区全面深化改革、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有关用语说明

 

行政公益诉讼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7627日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增加一款:“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修改标志着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在我国的初步建立。

“四个到位”

为做好十九大期间涉诉信访积案化解和维稳工作,我院认真贯彻执行省高院信访化解专项会议精神,完成了该项政治任务。具体要求:一是执行上级指示,贯彻精神到位;二是健全各项制度,人员组织到位;三是穷尽救济途径,化解措施到位;四是遏制进京赴省访,稳控劝返到位。

智慧法院

即依托现代人工智能,以高度信息化方式支持司法审判、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人民法院组织、建设、运行和管理形态。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提出2017年人民法院将加快建设智慧法院,努力提供更多优质司法服务。

马甜甜法官工作室

20174月,我院在区民政局设立家事审判巡回法庭,以民一庭副庭长、家事审判团队负责人马甜甜法官命名挂牌为“马甜甜法官工作室”,每周安排工作人员在该巡回法庭坐班,对协议离婚案件予以司法确认,一站式办理简易离婚案件,并做好民政局和法院之间的离婚信息共享。

勤廉执法联防协议书

为深入开展廉洁司法教育,充分发挥干警家属在促进勤政廉洁司法中不可替代的作用,筑牢拒腐防变家庭防线,在院纪检组倡议组织下,我院与每位干警家属签订了勤廉执法联防协议书,要求干警家属本着爱护干警的态度,常吹勤政廉洁之风,切实做到“二勤三不”,即:勤查收入帐、勤问其行踪;不容许接受吃请、不包容违法违纪、不纵容以权谋私。

涉及军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73月印发《关于做好为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提供司法保障工作的通知》,就人民法院贯彻党中央关于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提出了要求,对人民法院依法及时妥善化解涉军停偿纠纷,依法促进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工作落实具有重要意义。

谦抑、审慎、善意司法理念

谦抑、审慎、善意理念是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的政法工作新理念。人民法院树立谦抑、审慎、善意司法理念即要求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常怀敬畏之心,以谦虚低调、周密慎重、心平气和的处事方式,在惩恶扬善、实现正义的同时防止剑走偏锋、伤及无辜;正确估量审判执行工作的负面影响,尽量采取对企业影响较小的办案方式,为保障企业经营、经济安全、促进发展留足必要的空间,努力以最小的司法成本取得最大的经济发展效果,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有机统一。

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的指导意见》要求人民法院各类案件办理过程中收集和产生的诉讼文件能够随时电子化并上传到案件办理系统,经过文档化、数据化、结构化处理,实现案件办理、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中各类业务应用的自动化、智能化,为全业务网络办理,全流程审判执行要素公开,面向法官、诉讼参与人和政务部门提供全方位智能服务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