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应无忧无虑成长的孩子,却被一场车祸夺去了花儿一般的生命,留给家庭无尽的悲痛。2月13日,镜湖区法院审结了一起交通事故案件,死者是一名年仅八岁的孩子雯雯。悲痛万分的孩子父母含泪将肇事司机大张、大张所工作的公司及保险公司一并告上法庭。
2016年12月8日,大张驾驶一重型仓栅式货车由宣州区古泉镇方向向宣城市区方向行使,当晚18时许,当其超速行驶至宣城市宣州区宣九路9Km+200m路段处时,碰撞并碾压公路前方自左向右横过公路的行人雯雯,造成雯雯当场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大张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雯雯无责任。据悉,死者雯雯父母文化程度不高,主要在家务农,经济收入微薄,雯雯是他们的独生子。车祸无情人有情,考虑到案件的这些特殊情况,承办法官自接到案件后,认真、仔细审查卷宗材料,了解原告诉求并及时跟被告方沟通交流,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最大限度的为原告方争取利益,经过前后耐心、真情的调解,最后双方达成协议,被告保险公司一次性赔偿两原告61万元,将纠纷化解于庭审之前。
案子虽然调解结案,但是这场车祸带给两原告的身心痛苦是金钱无法弥补的。承办法官建议,开车的司机们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谨慎驾驶,规范行车,保证旅客、货物、行人及自身的安全。同时,学校和家长们也要教育孩子不要在街道上、马路上随便玩耍、追逐打闹,增强孩子们的交通安全意识,时时防范意外,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