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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区法院党总支部署建立“党员活动日”制度

发布日期:2017-02-28 15:21作者:吴贤佼来源:民一庭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227日下午,根据镜湖区委组织部下发的《 关于在全区建立“党员活动日”制度的通知》要求,镜湖区法院党总支召开了由总支委员和各支部委员参加的会议,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总支书记戴向军主持,党组书记、院长张先道及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柴丽丽列席会议。

戴向军首先传达学习了区委组织部通知精神,并同与会总支委员、支部委员研究制定“党员活动日”实施方案,确定了活动开展清单。镜湖区法院力图通过建立“党员活动日”制度,实现组织生活“时间固定化、内容规范化、主题鲜明化、活动品牌化”,为镜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会上,党组书记、代院长张先道对党建工作提出了殷切期望,要求党员在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体现正能量,以党建带队建,从而带动法院各项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