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4日,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汪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宣告缓刑二年,并处一定数额的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12月,被告人汪某某在本市镜湖区某舞厅经营动漫城,动漫城分内外间,外面是常见的娱乐性质游戏机,而里面却摆放多台赌博游戏机供他人进行赌博活动。2017年1月,公安机关查获该赌博游戏机室,当场抓获多名工作人员,并扣押部分赌资。后被告人汪某某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