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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法院法官赴双联系点诉前调解土地承包纠纷

发布日期:2017-06-06 17:36作者:汤伟来源:民一庭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你们法官大热天里为了我跟村委会的事情特意到这儿来,太令我感动了。”这是镜湖法院的法官顶着高温来到该院双联系点——方村街道天城村,为村民委员会与王某就地调解一起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时,王某发出的由衷感慨。

王某是来天城村承包土地的种粮大户,2016年,通过招投标,天城村将几百亩复垦新增土地的经营权发包给王某,承包期三年。王某在承包地上种植了一年后,因排水不畅、农作物收成不佳,拒绝向村委会缴纳第二年的承包金,双方为此产生纠纷,矛盾较为尖锐。该院法官在了解纠纷产生原因后,决定深入村民中去,实地现场做工作,将矛盾化解在诉前。迎着酷暑,该院的三名法官一早驱车来到天城村,组织王某与村委会的同志坐下来调解,但是王某的抵触情绪非常强烈,言语中透露出对法官的不信任,法官耐心细致地开导他,听他讲述自己的不满后,从专业角度为他分析了大致的法律关系。法官真诚温和的态度和话语,使王某从最初的抵触和不理解逐渐转变为信任和感动,最终愿意心平气和地和村委会进行沟通。在法官的主持下,王某和村委会同志最终拿出了解决方案,矛盾得到缓和的双方一致表示将继续协商解决此事。当调解结束,已近晌午,王某握着法官的手说出了文章开头那段话。

作为天城村的“双联系”单位,镜湖法院多年来一直与天城村保持着紧密联系,多次实地帮助他们解决困难。此次纠纷的处理,是该院深入贯彻落实“双联系”工作的有力体现,也是镜湖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一个缩影。作为基层法院的法官,他们表示要进一步转变审判作风,走出法庭,走向基层,深入百姓,倾听老百姓的诉求,变被动司法为主动服务,注重运用调解方式化解矛盾,及时帮助基层群众解决纠纷,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