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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皖0202执748号

发布日期:2018-12-11 16:34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2018)皖0202748

杨子仲: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奇瑞徽银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杨子仲、李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于2018820 日委托安徽一平价格评估有限公司依法评估被执行人杨子仲名下车牌号为蒙GN8923号小型汽车。现安徽一平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一平价估(2018)皖第09001号评估报告,评估价值为306797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送达评估报告。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符合异议条件缴费重新评估),逾期视为无异议,本院将依法进入拍卖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