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为了增强人民法院工作透明度,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增进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让人民群众亲身感受到阳光司法,我院拟于该日上午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放时间
法院开放日时间为:2018年12月4日(国家宪法日)上午8:30—12:00。
二、具体内容
1、上午8:30至9:00组织高校学生参观诉讼服务中心、档案室、审判法庭、执行指挥中心等处,分别由立案庭和执行局工作人员介绍情况,解答参观人员的提问;
2、上午9:00至10:00在1号法庭旁听刑事案件开庭审理;
3、上午10:00至10:30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廉政监督员、媒体记者参观荣誉室、院史室等处,由政治处工作人员介绍情况,解答参观人员的提问;
4、上午10:30至11:00在8号法庭旁听民事案件开庭审理;
5、上午11:00至12:00在本院五楼会议室召开征求意见建议座谈会,院领导介绍我院工作情况,同时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廉政监督员、媒体记者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本院领导参加座谈。
三、注意事项
1、各类人员须按照活动内容的安排和法院工作人员的引领有序参加开放日活动;
2、参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档案室、审判法庭、执行指挥中心、院史室、荣誉室时请遵守法院工作秩序,不得大声喧哗,影响法院的正常工作;
3、旁听案件审理须遵守法庭规则,不得鼓掌、发言、提问、拍摄、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4、除了有组织的旁听活动,凡是公开审理的案件,有旁听资格的公民在法庭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均可旁听。
有意参加者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单位介绍信,在12月3日下午下班前到镜湖区法院研究室报名登记。联系电话:0553-2611022。
特此公告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