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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皖0202民初6101号

发布日期:2019-01-14 11:35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杨玉美:

本院受理原告鲁国旗与被告杨玉美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原告鲁国旗不服,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皖0202民初6101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副本。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副本,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