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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红灯行人被撞成植物人 机动车脱保承担巨额赔偿

发布日期:2019-01-16 16:08作者:王华来源:行政庭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日前,镜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肇事司机疏于观察且车速过快,将闯红灯的行人撞成植物人,不曾想机动车处于脱保状态,面临的巨额赔偿只能自己承担。

法院审理查明,201883日中午,贾某撑着雨伞由东向西步行通过本市弋江中路与黄山东路交叉口时,未按照交通指示灯信号通行,当行至高架桥下时,正遇上行驶至该路段车辆掉头通道内正欲左转弯由郑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当时郑某疏于观察,且其驾驶的小轿车车速过快,车辆将贾某撞倒在地。经医院诊断,贾某属于急性特重型内开放性颅脑损伤。虽经医院全力抢救,目前贾某尚处于植物人状态。截止起诉前,已经产生的医疗费就达26万余元,贾某家人向法院起诉要求郑某承担已发生医疗费用。而在事故发生时,郑某的车辆没有购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法院经审理,结合双方的证据,确定被告郑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原告贾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遂依法判决郑某对于贾某在机动车交强保险范围内的经济损失全部承担,对贾某超出机动车交强保险范围内的损失,承担80%的赔偿责任,贾某须自行承担其损失20%

经了解,贾某系一名四十余岁的单身女性,也是一名独生子女,常年和父母一同生活。本起交通事故发生后,面对躺在病床上不能苏醒的女儿,贾某的母亲忧郁成疾,两个月后便撒手人寰,只剩下贾某的父亲在病床前照料。法庭上,贾某七十多岁的父亲饱含着热泪说:“我一再告诉自己千万不能倒下,我若倒下了,我可怜的女儿就没有人来管了”。这位风烛残年的老人面对着支离玻碎的家庭,无奈的发言,令在场的人唏嘘不已、为之动容。目前贾某还医院治疗,其每日产生的医疗费仍在不断的增加,贾某家人今后还会向郑某主张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误工费等经济损失,而刚过而立之年的郑某因机动车脱保,今后不得不面对巨额的赔偿款。

这起发生在市区内的交通事故,对两个家庭造成的灾难,应引起我们的重视和反思。“车祸猛如虎”,在此,我们呼吁广大的行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驾驶者都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创造文明交通环境,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