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皖0202民初268号
杨平、罗冬蓉:
本院受理原告章磊诉被告杨平、罗冬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8时30分在本院12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