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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皖0202民初5601号

发布日期:2019-01-18 16:55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2018)0202民初5601


南京亿创玉庄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孙慧兰诉被告廖彩午、王帅、南京亿创玉庄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被告廖彩午于201912日向本院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上诉请求:1、请求依法撤销原审判决书第二项内容;2、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即视为送达。


 


〇一九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