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皖0202民初5601号
南京亿创玉庄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孙慧兰诉被告廖彩午、王帅、南京亿创玉庄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被告廖彩午于2019年1月2日向本院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上诉请求:1、请求依法撤销原审判决书第二项内容;2、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即视为送达。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