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皖0202民初6876号
方斌: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诉被告方斌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皖0202民初6876号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当事人履行法律义务提示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告知当事人履行法律义务提示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