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8日,农历腊月二十七,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顾斌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并于当日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当场清结诉争标的近180万元。
2019年9月2日,原告孙某与被告徐某、江某、明鑫建设公司签订借款协议,约定由原告向被告徐某、江某提供借款150万元,月利率1.5%,借款期限自2019年9月2日至2020年3月2日,明鑫建设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协议签订后,孙某于次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被告徐某账户汇入150万元。后各被告未按期还本付息,孙某遂起诉至本院。
案件受理后,根据孙某申请,顾斌副院长第一时间对明鑫建设公司的银行账户采取保全措施。账户保全后,明鑫建设公司向顾斌副院长反映,因年底公司进账,冻结该账户将影响农民工工资发放。顾斌副院长考虑到年关在近,为避免此次纠纷衍生农民工讨薪问题,让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经认真梳理案情,及时组织当面调解,并耐心地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方当场向孙某转账支付179万元。孙某收款后即向本院申请解除对明鑫建设公司银行账户的保全措施。
至此,这起民间借贷纠纷就此化解,双方握手言和,同时也为顾斌副院长及法院相关工作人员高效、优质、便民的诉讼服务称赞,他们感叹道“没想到我们的纠纷这么快就得到了圆满解决,今年可以安心过一个好年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