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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上门送达显真情

发布日期:2021-04-08 17:00作者:胡学明来源:镜湖区人民法院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202142日,清明假期的前一天,镜湖区法院的全体干警依旧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民一庭的汤法官和胡书记员顶着烈日去上门送达。送达对象是一个年逾七十的老人,由于原告未能准确提供被告的现居住地址和联系方式,无法联系到被告来法院领取传票,也无法进行邮寄。汤法官只能通过调取被告的户籍地址,并且采用上门送达的方式。被告张某户籍地址位于我市一老旧小区,汤法官通过询问小区内居民,成功找到张某的住址,但是当事人并没有在家。汤法官通过与隔壁邻居交谈,反复确认该房屋的住户就是被告张某后,将法院的通知贴在门上,并拍照存档。

清明假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被告张某就来到法院领取案件相关材料,并向法官上门送达表示感谢。通过上门送达让被告得知案件的情况后,被告积极与原告联系,在汤法官的主持下,案件最终以调解的方式结束,双方当事人的权利都得到了有效的保障。

不是法院干警爱麻烦,只是为群众多考虑了一点点,让当事人诉权得以保障的同时,通过这种“传统送达方式”提高送达率,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