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法院概况 > 历年大事

镜湖区法院2020年大事记

发布日期:2021-08-16 10:30作者:镜湖区法院来源:镜湖区人民法院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12日上午,我院部分干警在芜湖汽车站门口参加了情系农民工、法援在行动法律援助专项维权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等宣传形式,向过往群众耐心细致地普及、宣传和解答有关法律援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

110日,在区委政法委的组织下,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政法委组织“公检法司”四家执法机构资深办案人员来我院进行案件质量评查。围绕案件事实认定是否清楚、审判执行程序是否合法、法律适用是否准确等各个方面进行全方位评查。

113日下午,在镜湖区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我院院长张先道向大会作《镜湖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114日上午,芜湖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友旺莅临我院慰问,为患病休养后重回工作岗位的执行局执行员丁曲梅、法警队法警崔露松送来组织的关怀。

116日,我院刑庭干警戴晴晴前往田家炳中学,为该中学学生开展法制教育课,此次活动也是安徽省心理学会2019年度科普系列活动之一。本次扫黑除恶宣传进校园活动,提高了学生对校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度,极大地激发了同学们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收到了良好的校园普法效果。

116日上午,专项巡察组向我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市委第八专项巡察组组长周建海、副组长胡晙昀;镜湖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吕修木;镜湖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魏峰出席会议。我院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118日,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我院民事速裁庭庭长(原民一庭副庭长)秦山成被最高人民法院及人社部授予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该项荣誉也是芜湖法院历史上个人最高荣誉。

119日、20日,在联系点工作人员的陪同下,我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先道,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陆军等一行分别与双联系点张家山公共服务中心三山里社区、方村街道天城村的困难群众、老党员等共计36人进行了面对面、心贴心的沟通、交流和慰问。

120日下午,为大力弘扬法官爱岗敬业精神,助推法官职业道德进一步提升,我院在六楼会议室举办道德讲堂活动,聆听道德故事,感悟道德力量,经受道德洗礼。

120日下午,镜湖区人民法院召开2019年度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陆军主持会议,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全院干警参加。党组成员、副院长郑文斌宣读表彰决定,院领导为获得市中院及本院表彰的集体和个人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120日下午,镜湖区人民法院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全院干警参加会议。会上,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先道对主题教育开展情况进行总结。

128日上午,我院紧急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疫情摸排防控和节后审判执行工作,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张先道主持,院党组成员参会,综合办公室主任列席。张先道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相关精神,立足法院工作实际,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 3日,节后上班第一天,由于疫情影响,根据党中央、省委、市委及上级法院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我院原定于202023日至216日期间的开庭等诉讼活动原则上延期, 对于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及因特殊情况无法延期的案件,则按期开庭。

24日起,我院干警分别走入镜湖区各个社区,就近就地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具体任务,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前提下,迅速主动投入疫情防控一线。

212日上午9时,为避免当事人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出行风险及现场庭审直接接触风险,我院首次使用互联网庭审平台成功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该互联网庭审系芜湖市首例。

2 18日下午,我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先道带头启用“云上法庭”新模式,审理了一起诉讼、仲裁、人民调解代理合同纠纷案件。时值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此次上线的“云上法庭”系统是我院为确保疫情期间诉讼活动高效运转、程序规范运行的又一有益举措。

320日, 我院党组成员胡国华采用“线上+线下”的方式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让身处芜湖本地的原告邓某与远在非洲阿尔及利亚的被告叶某进行了跨国隔空对话,并当庭达成调解协议。

325日 ,按照市委第八专项巡察组工作要求,我院召开市委专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由我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先道主持,全体党组成员参会。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胡敏,镜湖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魏峰到会指导。

326日上午,安徽省人大监司委张军处长、安徽省高院刑三庭王德成庭长一行到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调研刑事审判工作情况,市中院副院长李强国、刑一庭庭长江权陪同,我院主要院领导、刑庭负责人、员额法官代表、法官助理代表、书记员代表参加调研座谈会。

330日下午,我院召开党员大会,会议由院党总支书记张斗胜主持,全体党员参会。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先道以疫情影响下,党员如何在审判执行工作中起模范作用为主题,为全体我院党组书记为全体党员上党课。

43日上午,马鞍山市当涂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林牧一行到我院调研刑事审判工作情况,我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陆军、刑庭庭长孙玲、刑庭副庭长刘阳参加调研会议。

414日下午,我院与广东广和(芜湖)律师事务所、安徽深蓝(芜湖)律师事务所、安徽鸠兹律师事务所、安徽君宏律师事务所等四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表召开了关于推进律师参与调解工作的协调会,就如何在法院委派调解、委托调解等工作过程中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化解社会纠纷等议题进行推进、协调。

423日上午,我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两个坚持”专题教育和“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会上,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先道传达了省、市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和 “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实施方案及文件精神,深入细致讨论了我院关于两项教育的具体安排,细化责任落实,成立了我院“三个以案”警示教育领导小组。

426日下午,我院举办道德讲堂暨读书分享交流会,全院干警参会。本期道德讲堂暨读书分享交流会主要学习了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事迹。干警们深受触动,纷纷结合当前的工作与自身实际,谈认识,谈体会,开展了深入的交流研讨。

426日,受区人大常委会委托,我院举行了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宪法宣誓仪式,宣誓仪式由党组书记、院长张先道同志主持。此次宣誓仪式的举行,使新履职人员增强了职业荣誉感和责任感,激励了全院干警恪尽职守,勤勉履职,也进一步彰显了宪法权威,弘扬了宪法精神。

426日下午,我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会议主要围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和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做领导宣讲。会上,党组书记、院长张先道传达了有关文件精神,对“两个坚持”专题教育和三个以案警示教育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430日下午,我院召开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专题研讨会。与会人员集体学习了习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随后,班子成员围绕研讨主题,结合自身实际和分管工作依次作了交流发言。

56日下午,我院第二党支部召开“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专题研讨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丁必勇一行到会指导。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中央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等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专题交流研讨,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法院工作纪律,结合张坚严重违纪违法案,开展“以案示警”大讨论。

58日下午,我院召开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暨“江淮风暴”执行长效机制建设推进年活动汇报会,省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小红一行到会进行督导,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胡丹凌陪同。

59日上午,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我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优势,我院联合镜湖区三山里社区,共同开展以爱国卫生运动为主题的主题党日活动,助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514日上午,为进一步发挥好审判管理职能,加强全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提升案件综合质量,市中院在我院举行全市法院五类案件集中评查活动,对201911日到20191231日审结的抗诉(抗诉成功的案件)发回重审与改判再审审理周期过长(审理时间逾一年半以上)涉诉信访案件进行专项评查。

518日上午,我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张先道主持,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此次会议。会议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学习了全国扫黑办第9次会议精神及省市扫黑办开展“六清”行动工作部署,并对我院下一阶段扫黑除恶重点工作进行部署。

525日上午,镜湖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刘毅一行莅临我院督导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工作,我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吴贤佼、各党支部书记参加座谈。本次督导主要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账、交流探讨三个环节开展。

528日,我院依法组成3人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由镜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沈德钦等七人“套路贷”涉恶案,各被告人分别被指控构成诈骗罪、敲诈勒索罪。为确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参与人生命健康安全,根据市中院统一安排,我院采用远程视频庭审模式审理此案。因案情复杂,合议庭决定择期宣判。

62日晚上,我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胡敏列席督导并讲话。会议传达了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湖北代表团、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团审议和看望全国政协经济界委员并参加联组会以及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最高法院周强院长和省高院董开军院长在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视频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会上,部分院领导结合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就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进行交流发言。

65日是第49个世界环境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审判机关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我院依法组成3人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由镜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虞永龙非法采矿案及对其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该案将择期宣判。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和媒体记者应邀旁听,市中院相关领导对该案庭审进行了观摩和评查。

65日下午,我院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会议,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集中学习研讨,围绕十个方面问题,深入开展讨论辨析。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张先道主持,院党组成员、专委、副院审、审委会委员及各庭室正副职参会。会上,与会人员围绕“如何正确认识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和‘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间的关系”、“如何正确理解和把握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关系”等十个方面,结合法院工作实际作学习研讨,开展讨论辨析,相互交流发言。

69日上午,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我院党总支联合团支部,深入张家山街道三山里社区开展“清除小广告”的主题党日活动,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助力。

617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凤剑峰一行来到我院,考察指导多元化解工作。我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先道,党组成员、副院长顾斌陪同考察。

629日早上,在中国共产党即将迎来99岁华诞之际,我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先道,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吴贤佼等领导深入联系点方村街道天城村,走访慰问老党员、困难党员。

71日下午,省高院法警总队一级调研员张仑及宿州中院支队长庄道明一行在芜湖市中院法警支队政委丁辉的陪同下,到我院督导“六专四室”规范建设工作。督察组一行仔细查看了我院“六专四室”的硬件建设和使用情况,并对照“六专四室”标准,逐一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张仑一行对镜湖区法院重视“六专四室”标准化建设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并对现阶段该院“六专四室”标准化建设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的肯定。

710日上午,我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吴贤佼,综合办主任谢长胜一行前往双联系点方村街道天城村支援防汛物资,并在村干部的陪同下,前往一处防汛点进行慰问,为奋斗在堤坝上的一线防汛人员提供充分的后勤保障,全力帮助解决天城村在防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719日晚,我院动员干警投身防汛抗洪工作,组织成立第一批防汛救灾突击队,分别对应镜湖区范罗山街道、赭山街道以及弋矶山街道。这批20人的队伍中共有14名党员干部冲锋在前,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20人中有5名院领导主动担责、敢打头阵,在危难之际、关键时刻,彰显党员担当,尽显英雄本色。

729日上午,为深入开展双拥工作,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3周年来临之际,我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先道,党组成员、副院长顾斌等一行来到武警芜湖市支队进行走访慰问并送上慰问品,向驻地官兵及前往一线抗洪的官兵致以节日的祝福和衷心的感谢。

730日上午,在“八·一”建军节即将到来之际,我院组织召开退役军人座谈会,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先道,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吴贤佼,审委会委员柴丽丽及部分退役军人代表参加了本次座谈。大家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会永葆军人本色,对党忠诚、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绝不辜负院党组的厚望与重托,继续为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

820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明率队到我院,就《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做好多元化解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矛盾纠纷工作的意见》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省高院、省司法厅、市人大常委会、市中院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陪同调研。

821日,为深入学习和贯彻实施民法典,推动基层法院、基层干警业务能力的提高,我院党总支邀请市民法典宣讲团成员、市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二庭庭长文勇为全体党员作民法典宣讲的主题党课。全院60余名党员参与学习,镜湖区直机关30余名党员走进法院,一同接受普法宣讲。

825日下午,我院召开党组会,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和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张先道主持,党组成员轮流领学。

831日下午,我院对刘士俊等23名被告人“套路贷”涉黑案依法公开宣判。一审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该黑社会性质组织首犯被告人刘士俊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2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二年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各被告人非法所得予以追缴。

915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友好法院之间的交流学习,我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先道一行五人前往西藏浪卡子县法院进行考察调研,并就援藏工作开展了交流座谈。在援藏资金捐赠仪式上,张先道代表我院向浪卡子县法院捐赠援藏资金10万元。

923日上午,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战决胜、冲刺收官的重要阶段,为切实加强扫黑除恶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参与度,我院联合文化路社区共同开展了一次扫黑除恶宣传活动。此次活动的开展为坚决打击黑恶势力,确保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效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同时也使社区群众对黑恶势力犯罪有了更全面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防范能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925日下午,为迎接中秋佳节,我院举办了“我们的节日-中秋” 诗文朗诵比赛,引导干警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感受传统文化魅力。通过此次比赛,充分挖掘了中秋节的深厚文化内涵,也丰富了干警们的业余文化生活,营造了喜庆、热烈、文明、祥和的节日氛围。

925日下午,党组书记、院长张先道主持召开全院干警大会,第一时间传达全市法院院长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会议要求,我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

925日下午,我院召开市委第八专项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通报会。派驻纪检组、全院干警参会,党组书记、院长张先道主持会议并讲话。结合市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张先道对下一步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二要巩固深化整改成果。三要持续完善长效机制。四要不断深化成果运用。

927日下午,为切实做好文明创建结对共建工作,在中秋佳节来临之际,我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先道,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吴贤佼,综合办主任谢长胜等一行来到方村街道合心村对困难群众开展慰问活动,为他们提前送上节日的祝福及中秋慰问品,让困难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了党的关怀与温暖。 

930日上午,我院对许金水等7名被告人涉恶案依法公开宣判。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判处该恶势力犯罪集团首犯被告人许金水有期徒刑七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一万元;其余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六年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各被告人违法所得予以追缴。至此,我院已受理的涉黑涉恶案件全部审结,实现“案件清结”目标。

1012日下午,根据区委统一部署,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进一步掀起全院学习宣传贯彻的热潮,我院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宣讲会。党组书记、院长张先道从四个方面,全面系统的对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进行了宣讲解读。同时结合芜湖经济社会发展、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等多角度阐释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贯彻落实举措。

1013日上午,为大力推进镜湖区法院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工作,为法院高质量发展提供充足干部储备和人才保障,搭建合理的干部梯队,根据我院后备干部培养计划的工作安排,我院召开首批部门正职后备干部和第二批青年后备干部集体谈心谈话会,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张先道主持,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吴贤佼参加会议。

1024日下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着力办好群众各项‘急难愁盼’问题”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到为群众办实事,在市中院的统一组织下,我院六名工作人员来到镜湖区张家山街道左岸社区零距离便民生活服务中心“摆摊设点”,开展了该院“邻里法官 解纷芜优”第一次线下专项活动。

1030日上午,我院在一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由镜湖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军、杨应明、徐友三名被告人寻衅滋事、开设赌场案。3名被告人均当庭认罪认罚。该案将择期宣判。为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推进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镜湖区58名国家工作人员在区法宣办组织下来到现场旁听了此次案件审理。

1030日下午,我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吴贤佼一行前往镜湖区方村街道天城村开展双联系活动——“送法进乡村”。“全国模范法官”、民事速裁庭庭长秦山成为100多名党员干部和群众代表面对面宣讲《民法典》。秦山成结合自己多年的办案经验和司法实践,选取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结合自己承办的相关典型案例,进行“以案释法”。

10月底、11月初,为增强主题党日活动的感染力、吸引力,拓宽党性教育形式,扩大学习范围,我院党总支分两批组织党员、团员、民主党派共计90余名干警前往泾县云岭开展 “主题党日活动,在党员活动日接受红色洗礼。本期红色教育培训将现场教学、理论学习和军事体验进行有机结合,让学习动静结合,学习效果显著。

111日下午,在市中院统一组织下,我院联动开展了“邻里法官 解纷芜优”第二次线下专项活动。在本次活动中,我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先道带领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汪运峰、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主任马甜甜、执行局执行员潘井东、民事审判一庭员额法庭林艳、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刘阳、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胡年明、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书记员黄文昊七名干警,走进弋矶山街道望江苑社区,就矛盾化解、判后答疑、以案释法、信访办理、法治宣传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其他问题进行现场办理和解答。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敏,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孙晨到场指导工作。此外,镜湖区法院还邀请了我院律师调解室的值班律师朱梦作为调解员参与此次活动,与法院干警一同接待来往群众,化解矛盾纠纷。本次活动参共接待来访群众30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12件,转办1件。

117日下午,我院员额法官丁丽珺受邀走进芜湖市不动产登记处,为该处职工送上了一堂生动的民法典教育专题讲座。

1110日上午,为进一步扩大对受贿等职务犯罪的威慑力,强化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廉洁履职的自觉性,我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殷立明涉嫌受贿罪一案,我院分管刑事审判的陆军副院长担任审判长并主审本案。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庭审采用远程视频庭审模式进行审理。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该案将择期宣判。

1111日,为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抓实巡察“后半篇文章”,镜湖区委第一巡察组徐金华一行至镜湖区法院,安排一天时间对我院党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成效评价。当天上午,成效评价组召开会议,会议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先道主持,全院50余人参加测评。会后,评价组通过个别谈话的方式了解巡察整改的相关落实情况。下午,评价组重点通过查看一题一档、查阅有关整改会议、讨论记录等资料,对我院党组的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推进、整改成果运用、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执纪问责、建章立制等具体情况进行详细评价。评价结束后,评价组就评价结果向党组进行反馈。

1114日,为进一步增强“邻里法官 解纷芜优”活动力度,扩大活动规模,根据市中院统一部署,我院在人流量密集的镜湖区范罗山街道苏宁广场开展了第三次线下专项活动。此次活动由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与镜湖区法院共同开展。本次活动中,市中院及我院共登记群众咨询50余人次,其中我院进行诉前化解1件,预约答疑1件,解答法律咨询14件。

1119日上午,为进一步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和公开度,强化法官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意识,我院邀请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和司法工委主任叶政林一行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到法院旁听马亚林、宦兵兵等五十人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庭审。上午庭审结束后,我院组织召开了人大代表观摩庭审座谈会。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和司法工委主任叶政林主持,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强国、镜湖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先道以及案件主审法官、公诉人等参加会议。

1128日下午,我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汪运峰、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汪晓强、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主任马甜甜、执行局副局长杨运新、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法官助理宣政国、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戴晴晴六名干警及该院律师调解室一名调解员韦华来到荆山街道凯旋社区新里伊顿公馆南区,组织开展了该院第四次“邻里法官 解纷芜优”线下专项行动,继续为群众提供“面对面、零距离”的司法服务。本次活动参共接待来访群众20余人次;诉前调解4件,已告知当事人救济途径;现场答疑1件,已对法律规定进行释明;信访案件1件,已向当事人解答信访疑问,并劝其接受信访处理意见。

124日,为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我院以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为契机,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上午九时,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师生一行26人受邀走进我院,现场旁听了一起敲诈勒索罪案件审理,近距离感受审判的全过程。同时,我院联合文化路社区来到大润发超市广场开展送宪法宣传进社区活动。干警们在社区门口设立宣传桌,向往来群众发放宪法宣传单,普及宪法相关知识,并对群众疑问进行现场解答。

1214日下午,芜湖市机关“两应”基层党组织验收组汪永先一行莅临我院,对创建“两应”基层党组织工作进行验收。根据市机关“两应”基层党组织验收方案的要求,验收组通过听、问、看等方式了解创建工作。验收结束后,验收组对镜湖区法院党建工作的整体创建情况进行了肯定。

1217日上午,我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淮南市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原二级主任科员朱运松受贿一案。省纪委监委、市人大、市纪委监委、市委政法委、市重点处、淮南市纪委监委、镜湖区人大、镜湖区纪委监委等170余名工作人员旁听了案件庭审。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该案将择期宣判。参与旁听的各单位工作人员纷纷表示,以旁听职务犯罪庭审的方式接受廉政警示教育比文字和视图资料的宣传教育更具有震撼性与思想冲击,使大家更为直观地感受到职务犯罪的严重后果,有效引导和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时刻紧绷廉洁从政之弦,牢记初心使命,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1225日下午,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根据依法治区办工作要求,我院开展了主要负责人带头讲法治课活动,全院100余名干警参与集中学习。会上,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先道围绕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具体实践三个方面具体阐述,并结合法院工作实际,为大家上了一堂主题鲜明、内涵深刻的法治课。

1225日下午,为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动作用,激励广大干警主动担当作为,我院在六楼会议室举办了2020年第四期道德讲堂暨先进典型学习分享交流会,全院干警参会。会上,大家学习了胡国运同志与段丽萍同志的先进事迹。两位法官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的先进事迹让与会干警们深受感动,纷纷结合当前的工作与自身实际,谈认识,谈体会,开展了一次深入的交流研讨。活动结束后,还对全院干警围绕中央历次重要会议精神开展了第四期理论测试,进一步巩固了学习成果,强化了理论武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