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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盛夏奔赴外地 全心调解为民解忧

发布日期:2021-08-17 15:42作者:苏寒来源:镜湖区人民法院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儿子不幸离世,耄耋老人白发人送黑发人,本已是家庭一大悲痛之事,现又因继承纠纷与儿媳对簿公堂,不禁令人唏嘘。日前,镜湖区法院受理了这样一起特殊的继承纠纷,双方当事人矛盾颇深,为妥善处理该案,承办法官奔赴马鞍山市上门调解,终于促成双方达成和解。

原告张某系被告陈某甲的儿媳,陈某乙(陈某甲之子)多年前因车祸不幸去世,位于芜湖市镜湖区某房屋系原告张某与陈某乙的夫妻共同财产。陈某乙去世后该房屋仍登记在二人名下,没有分割。儿子去世后,陈某甲对儿媳张某颇有怨言,双方不再往来。2021年年初,张某起诉至镜湖区法院,要求继承上述房屋,镜湖区法院作出判决确认张某享有房屋5/6份额, 陈某甲享有房屋1/6份额。判决生效后,张某与陈某甲就如何分割房屋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张某再次起诉至镜湖区法院,要求依法分割房屋。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雷潇认真阅卷,认为该案系家庭成员之间的纠纷,不能就案办案,一判了之,应该尽力做好释法说理工作,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同时,双方若始终无法对房屋的分割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将只能启动司法评估程序,耗时长、成本大,也会加剧双方的矛盾。思虑再三,雷潇法官分别与张某、陈某甲多次进行电话沟通,耐心劝解后,双方终于同意协商解决房屋分割问题。张某现居住于芜湖市,而陈某甲居住于马鞍山市,考虑到陈某甲年事已高、行动不便,雷潇法官决定奔赴马鞍山市进行现场调解。炎炎烈日,雷潇法官带队,与书记员、法警驱车前往马鞍山市,与张某在陈某甲居住小区内汇合,没有片刻休息便开展调解工作。雷法官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张某同意给付陈某甲房屋折价款10万元,陈某甲同意配合张某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至此,张某与陈某甲多年心结得以化解,案件也圆满解决。

热心为民、高效办案,镜湖区法院法官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根本宗旨,得到当事人的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