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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屋里私接插线板触电身亡,责任在谁

发布日期:2021-09-15 10:29作者:石冉来源:镜湖区人民法院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要用电先申请,安装修理找电工,不私拉不乱接,私拉乱接引灾祸。近期,镜湖区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案。

孙某甲、许某某系孙某乙的儿子和女儿。2018410日孙某甲、许某某与齐某、钟某签订商铺租赁合同,约定齐某、钟某将其所有的位于万达广场的商铺出租给孙某甲、许某某用于经营水果店,孙某甲、许某某的父亲孙某乙在该店铺内帮忙。2020828日早上,孙某乙在水果超市内插冰箱插头时突然触电倒地,孙某甲与邻居拨打120急救电话,救护人员赶到现场后将其送至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死因系电击伤死亡。根据该店铺的监控视频显示:2020828日上午11时许,孙某乙拿出一个白色接线板,随后用螺丝刀对接线板进行拆解,并将拆解后的接线板与位于店铺内冰箱后方位置的两根电线连接组装在一起,在将一个插头插在接线板(其拆解改装过的接线板)过程中,孙某乙触电倒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孙某甲、许某某与供电公司、店铺物业管理公司、齐某、钟某等各方之间未能就赔偿事宜协商一致,遂成诉。

法院审理查明,死者系在孙某甲、许某某承租的店铺内在使用其私自改装的接线板过程中触电身亡,供电公司对案涉店铺内的用电设施、接线板没有法定的检修及维护职责,所以供电公司在本案中不存在过错;案涉店铺门前路段系步行街而非机动车道,抢救孙某乙的医院距案涉店铺仅三、四百米,故不存在物业管理公司私自堵塞机动车通道,延误了抢救时间一说,物业管理公司在本案中亦不存在过错;死者系在案涉店铺内帮忙,与孙某甲之间系劳务关系,与齐某、钟某之间并无直接的法律关系,且事发后,孙某甲、许某某在短期内将案涉店铺“转租”给案外人,案外人对店铺进行了装修改造,已无法查明孙某乙的死亡与案涉店铺及其附属设施是否有因果关系,因此现有证据无法证明被告齐某、钟某在本案中存在过错。法院综合全案事实,驳回了孙某甲、许某某的诉讼请求。

电的使用日常、广泛,却存在较大风险,不懂操作勿蛮干,蛮干出事事非浅。法官提醒,为保障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不私接电源,不私扯电路,安全用电,保障你我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