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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人之心不可有,防骗之心不可无

发布日期:2021-10-22 11:00作者:方芳来源:刑庭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在互联网发达的今天,利用“网恋”实施诈骗的伎俩屡见不鲜,但是却依旧有人不断中招。骗子通常伪造虚假身份,利用社交软件,在与受害者交流过程中,采取各种借口理由,让受害者失去应有的警觉,步入对方的陷阱套路。

伴随着互联网交友软件盛行的热潮,不乏有犯罪分子隐藏其中,以“交友”之名,行诈骗之实。

201910月至20205,被告人王某某在同性社交软件“blued”上先后结识被害人吴某某、毛某和杨某等人后,谎称自己系金融贷款公司的员工,利用各被害人想与其发展恋人关系的心理,以完成业绩、借钱等理由骗取各被害人钱财,共计48199元。该案经法院审理,最终判决被告人王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类案件高发,不仅严重危害社会治安,还会给人民群众造成不同程度的财产损失。在此,法官警醒广大群众,在进行网络交友时要注意甄别,谨防上当受骗。不要随意接受“陌生人”的搭讪,不轻信、不转账、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当发现疑似诈骗的苗头,应第一时间保留证据联系公安机关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