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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倒闭,学费能否要回?法院这样判……

发布日期:2022-05-10 12:46作者:奚文君来源:镜湖区人民法院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受国家双减政策及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外加自身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等原因,芜湖市某少儿英语教培机构于2021年年底突然宣布停业,众多家长已交学费难以退回,少则几千元,多达几万元。焦急万分的一百三十余名家长将该教培机构及其历任股东诉至镜湖区法院,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学费。

镜湖区法院受理该批案件后,民事审判二庭迅速召集团队法官翻阅卷宗、研究案情。针对该批案件呈现出的系列规模性、证据材料繁杂等特点,民二庭法官决定采取庭前会议+合并审理模式,在庭前会议中将一百三十余件案件的课时进行统一核对,仔细梳理双方争议焦点,在接下来的庭审中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庭审理查明,大大提高了审判质效。庭审后,法官们还就合同是否有效、股东是否承担责任等法律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讨论。

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教培机构未办理办学许可证即从事教育培训活动,违反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原、被告签订的入学协议应认定为无效,双方英语培训协议应终止履行,被告应返还原告剩余未上的课时费。对于原告主张历任股东在出资范围内对教培机构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连带赔偿责任,其实质是主张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然而教培机构制定的章程中股东出资期限未到,在注册资本认缴制下,股东依法享有期限利益,原告未举证证明存在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的其他情形,故对原告的该项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目前该批案件判决书均已生效,原、被告均服判息诉,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该批案件的承办法官提醒,在参加教育培训活动时,广大消费者要注意以下两点:一是要求培训机构签订规范的书面合同,签约前核对签约主体并充分了解协议内容,同时对于提前交纳的培训费要求开具正规发票或收款收据;二是要保管好合同和缴款凭证的原件,万一出现培训机构违约等情况时,能够通过诉讼等方式及时有效地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