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相关规定,我院2017年5月经区人大任命的吕慧、马方平、冒义芸、方公伟、高仇斌、高军、黄谋国、黄伟、聂玉靖、石斌、石亚、宋冬保、孙建勇、宛世敏、王慧、王永柏、许云峰、杨琴、余跃进、俞琪、张旭东、赵怀玉等二十二名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其职务自2022年5月26日起自动免除。
特此公告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