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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改优促”作风建设】镜湖区法院审判员进村居——旨在社会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发布日期:2022-06-01 10:35作者:镜湖区法院 政治部来源:镜湖区人民法院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员一律”进村居活动,镜湖区法院认真谋划、积极推进,选派全院67名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审判人员,进驻镜湖区辖区10个街道67个居委会、村委会,有效发挥法院审判员在社会治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530日,12名干警分别来到天门山街道、弋矶山街道下辖12个居委会,宣传法律法规,提供法律咨询,并通过典型案例宣传镜湖区法院今年以来开展的重点工作。今后,镜湖区法院每天都会派出多名干警前往辖区内的各村居,结合法院“镜法为民 服务无境”活动,履行工作职责,通过践行司法为民,营造解困、纾忧、暖心的人居环境,努力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晓率、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