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皖0202破1号之一
2022年3月24日,本院根据王落实的申请,裁定受理对被申请人芜湖锋尚置业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本院查明,截至2022年3月31日芜湖锋尚置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23562712.53元,负债总额456652257.24元,净资产总额-333089544.71元,资产负债率约为369.57%。2022年7月1日,本院召开了芜湖锋尚置业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审查并确认芜湖锋尚置业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
本院认为,芜湖锋尚置业有限公司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已达到破产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2年7月25日裁定宣告芜湖锋尚置业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