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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镜湖区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2 16:13作者:镜湖区法院来源:镜湖区人民法院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镜湖区十八届人大

二次会议文件(5

 

 

 


镜湖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3110日在镜湖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区人民法院院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依法履职尽责,严格公正司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2022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6090件,审、执结各类案件25891件,同比分别上升11.04%11.8%2022年法官人均收案数达652件,共有6个集体、26人次获得市级以上各项荣誉和表彰。

一、始终坚持主动作为,全面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统筹防疫与办案两不误。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全力服务保障大局。贯彻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落实落细各项服务保障举措。积极响应区委部署号召,全力参与联防联控,抽调干警下沉一线参与社区管控、卡点执勤等疫情防控工作560人次,守护百姓健康。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审结芜湖梦多多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系列案件,引导当事人互谅互让、协商和解、共渡难关。并通过调解的方式妥善处理多起因疫情导致还贷中断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合同纠纷,平衡疫情影响下金融交易双方的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效兼顾疫情防控与司法办案,全面推行非接触式诉讼服务,运用远程立案、网络庭审、在线执行等方式及时定分止争,确保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不打烊、审判执行不停步

助力最优法治营商环境深入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规范司法程序,不断降低解决商业纠纷耗时,快速修复商业秩序,提高经济运转效率。2022年民商事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由上一年度55.78天缩短为30.77天,执行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由上一年度55.63天缩短为28.87天。对涉公司类合同纠纷案件坚持动态监管,快立、快审、快结,避免因案件积压、诉讼迟延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有效降低涉案企业诉讼负担,实现高质高效定分止争。2022年共审结涉公司类合同纠纷案件2849件,结案率达100%。善用信用修复机制,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对积极配合法院执行的涉企业失信被执行人采取失信暂时屏蔽、缩短失信时间、解除失信名单等措施,助其恢复生产,引导诚信经营。办案中灵活运用活封活扣等手段,最大限度减轻司法活动对企业的负面影响。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司法康复作用,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大力推进执转破工作,帮助危困企业重整脱困,2022年共审结破产案件17件。

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秉承司法权威与善意文明执行并重工作理念,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形成守信践诺的良好社会风气,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1948件,结案11798件,执行到位金额9.3亿元。加大涉民生、涉拖欠企业债务、涉黑恶财产等重点案件执行力度,共开展东风行动”“真金白银·真心真情等专项行动18次,促使徽商银行申请执行芜湖美特美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等案件高效执结。严惩规避、抗拒执行行为,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918人次,限制高消费8229人次,依法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拘传96人,拘留26人,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依法强化财产处置变现,运用“VR看房+法官直播等新技术新模式提高司法网拍成交率,累计成交金额2.68亿元,溢价率达16.04%。破解执行难时差症结,积极探索健全执行110”运行机制,实行“24*7”全天候待命,迅速响应各类线索,及时高效出警,打通群众和法院执行之间最后一公里

二、始终坚持依法保障,全力助推高水平平安镜湖建设

有力惩治刑事犯罪。深入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2年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426件,判处被告人634人,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19人。充分发挥刑罚震慑作用,审结故意伤害、涉黄赌毒等严重刑事犯罪4376人,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审结涉黑、涉恶刑事案件3件,移送、核查线索3条,不断加大黑财追缴力度。严惩涉众型经济犯罪,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案件314,切实守好人民群众钱袋子。坚决遏制电信网络犯罪高发态势,审结吴俊意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等涉电信网络新型犯罪案件4988人,促进营造健康清朗的网络空间。筑牢公共安全警戒线”,审结高空抛物、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137137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头顶安全”“道路安全。践行两山理念,审结生态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35件,判令被告人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1038万元,护航绿色发展。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审结丁晓水受贿案等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33人,全力构建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

强化民生权益保护。高度重视民法典的学习贯彻,着力保障改善民生,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3473件。发挥家事审判职能,妥善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等家事案件1035件,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3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促进和谐家庭建设。坚持柔性司法,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审结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抚养费纠纷、探视权纠纷等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356件,关心、爱护、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高度重视民生热点问题,审结医疗纠纷、劳动争议案件261件,推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劳动关系。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审结涉房屋租赁、装修、建设工程等案件252件,涉诉金额1.41亿元。应对双减政策影响,审结芜湖耀洋教育培训机构合同纠纷系列案件145件,妥善化解群体性矛盾。加大对网络直播等新业态的司法规范和引导,审结李冰洁等三人直播带货售假案等新类型案件7件,促进网络直播行业健康发展。

全力保障依法行政。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积极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共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45件,立案审查行政机关申请非诉强制执行案件25件。建立健全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今年我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延伸审判职能,将司法智慧注入社会治理当中,针对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围绕如何改进工作发出司法建议23份,均得到相关行政机关落实反馈。深化府院法治共建,赴行政机关开展讲座、研讨,组织邀请行政机关人员参与庭审旁听210人次,进一步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观念,提高执法规范化能力,共同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环境。

三、始终坚持改革创新,推动实现审判绩效跑出加速度

深化科技赋能,增强司法审判源动力突出抓好智能化应用,努力满足执法办案和群众诉讼服务需求,开发打造智审云类案一体化审判平台,突出在线快速立案、智能事实认定、文书自动生成等应用,高效化解系列纠纷。智审云平台自520日正式启用至今累计结案4128件,平均结案用时17.42天,通过智能文书生成系统生成判决书1175份、调解书186份、裁定书2767份,文书准确率98.23%,取得良好效果。拓展法院应用,实现立案缴费、庭审调解、送达公告等全流程网上办理,助力审判执行提速增效,全年共办理网上立案、跨域立案8561件,网上缴费12588件;运用云庭审”“云调解等线上司法手段,在线调解10645件,网络开庭697次;通过线上冻结、扣划资金2130万元;借助电子送达服务案件4548件。

坚持守正创新,打好解决金融纠纷组合拳打造金融案件一体化审判体系,进一步统一裁判标准和尺度,不断提升金融案件审判效率及执行到位率,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增设金融案件立案专用窗口,开通金融案件绿色通道,快立快办减轻企业诉累。加速繁简分流,将金融案件划入速裁团队办理,在案件审理中坚持类案和关联案件检索机制,促进金融案件同案同判,保障实体公正。推进金融案件执行高效化,协调联动十家金融机构,集约开展网络查控、文书制作、集中送达等工作,提速执行流程一年来共集中执行金融案件5210件,执行到位金额1.62亿元。

加强精准管理,把牢案件质效生命线依托审判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审判全流程可控、规范运行,严把案件质量。科学制定月度工作任务,压实责任,切实推进均衡结案、高效结案。开发工作模块,对案件运行节点实时监控,个别问题做到点对点提示,对于普遍问题,做到全院覆盖性提示。对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及时组织评查,统一裁判思路标准,平衡自由裁量尺度。发挥大数据作用,在司法统计的基础上进行调查研究,研判案件态势,总结审判执行规律,为全院案件高质效运转提供数据支撑。

四、始终坚持司法为民,持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构建多元解纷工作新格局。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源头治理机制建设,力争将矛盾化解在诉前。扩大驻院调解员队伍,选任9位来自基层、了解社情民意的特邀调解员,充分发挥其生活经验丰富、善于疏导沟通的优势开展调解工作,并由专业法官把关指导调解全过程。2022年共调解成功1055件,由4位调解员办理的宇龙物业服务合同诉前调解系列案件获评安徽法院第一批九类民商事纠纷诉前调解工作典型案例。与芜湖市多元化解纠纷促进中心合作,由其安排10名具有丰富审判经验和调解基础的司法机关退休人员作为调解员进驻法院,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诉前调解服务,全年共调解成功759件。选派干警每日前往位于镜湖区市民服务中心的丁丽法官工作室,为当事人提供婚姻案件立案、调解、宣传等便民司法服务,全年共受理案件616件,全部调解结案。

构建涉诉信访化解新格局。扎实推进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服务保障社会稳定大局。狠抓源头治理,进一步提升案件审理质量和诉讼服务水平,从根本上减少涉法涉诉信访。重视初信初访,畅通信访渠道,实行院领导接访制度。对信访问题能够当场化解的,当场解决,需要研究回复的,限期答复,努力做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初信初访。2022年院领导共接待来访群众1650人次,成功化解信访问题235个。重视老案化解,建立分管领导领办制度,每一起信访案件均建立化解专班,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对确属错案、瑕疵案的,依法纠正错误,补正瑕疵,对已穷尽法律程序的信访事项,做好说服劝解和稳控工作。通过耐心释法析理,妥善化解信访老案30件,有效促进信访人息诉罢访。

构建便民利民服务格局。持续深化亲切服务,厚植人民情怀,不断提高干警司法能力和为民服务水平。制定《亲切服务工作规范》,对干警着装、言行举止、接待用语、庭审活动等方面进行规范,树立良好司法形象。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践行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全力保障当事人诉权。强化文明服务意识,发扬不推诿、不敷衍、勇担当的工作作风,平等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做到接待群众热心、听取陈述耐心、解释问题诚心、宣传法律细心。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困难群众提供上门立案、异地调解、病床前开庭等诉讼服务,努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司法人文关怀,依法缓、减、免诉讼费39.8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61.85万元,切实让困难当事人感受到司法温暖。

构建全面普法宣传新格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营造全民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推进镜法为民 服务无境活动共开展校园普法课堂、企业把脉问诊、机关联动座谈、社区巡回法庭、公民旁听庭审等各类活动43次,受众达13000余人。开展邻里法官 解纷芜优专项行动6次,深入街道、社区为群众提供纠纷化解等司法服务,共发放法律宣传材料20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250余人次。延伸司法服务,认真贯彻落实四员一律进村居活动,选派67名干警进驻辖区各街道,积极助力基层社会治理。促进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普法有机融合,开展全方位、高密度的司法宣传报道,在主流媒体发表法治宣传新闻稿件194篇次两微一端发布释法宣传信息718条,向群众讲好法院故事,传递法治声音。

五、始终坚持严管厚爱,不断提升法院队伍核心战斗力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理论武装,把牢政治方向盘,利用学习研讨会、法院青年说专栏等多种方式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法院工作各领域全过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两个确立主题教育,依托全院干警大会、中心组会议、主题党日等平台实现学习全覆盖,切实提高广大干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党管意识形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排查梳理重点领域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及时制定应对举措,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稳定。

始终把司法能力建设放在中心。发挥头雁效应,强化院庭长办案示范引领作用,今年以来入额院庭长办结各类案件16413件,占结案总数63.39%。规范审委会及专业法官会议运行机制,有效促进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公平公正处理。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推动干警轮岗交流,确保人尽其才、因材施用,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搭建学习交流平台,积极开展法学理论学习与审判实务研讨,撰写学术论文、调研报告、典型案例79篇,不断提升干警业务素质和办案技能。举办形式多样的道德讲堂活动,以身边先进人物为榜样教育激励全体干警,鼓舞干警勇于担当、尽忠职守。

始终把纪律作风建设挺在前面。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审务督察、专项检查等30次,发布通报21期,有效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严格执行并运用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离任及任职回避规定,推动规范、公正、文明司法。深入落实改优促作风建设九项举措,扎实推进以案为鉴专题警示教育,积极开展党纪法规宣传教育月活动,不断增强干警拒腐防变的内心定力。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廉政家访活动,发放廉洁文化进家庭倡议书,以廉洁家风助力清廉法院建设。

始终把从优待警举措落到实处。在思想上关心,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定期了解干警工作、生活、思想动态,化解干警的工作压力和后顾之忧。在健康上关注,组织开展全员健康体检,举办心理健康知识讲座、线下心理咨询等,呵护干警身心健康。在精神上关爱,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通过文艺汇演、趣味知识竞答、体育比赛等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丰富干警精神生活。在生活上关怀,坚持以人为本,落实公休假应休尽休,让干警身心放松。不断完善诉讼服务大厅、科技法庭等配套设施,优化办公环境,强化后勤保障,提升干警归属感,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始终把自觉接受监督贯彻到底。主动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工作情况, 对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认真梳理,逐项落实。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委员联络工作,认真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并及时研究、限期办结、实时反馈,积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庭审观摩、见证执行等活动47人次。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22次。进一步完善外部监督机制,制定《廉政执法监督员工作规定》,聘请廉政执法监督员20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7次、举办新闻发布会1次,公开裁判文书11785份,进行网络直播庭审5139场。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区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离不开区委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区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案件总量持续高位运行,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一线法官办案任务重、压力大涉法涉诉信访化解难度大,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短期内难以彻底解决;办公设施落后,办公自动化、信息化水平与审判工作的发展还不相适应。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3 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区法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促进镜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强化思想引领,以更高站位筑牢政治忠诚。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教育引导干警学深悟透二十大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不断用党的创新理论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旗帜鲜明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在法院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二是忠诚履职尽责,以更高质效抓好执法办案。依法惩治犯罪,保护人民,促进扫黑除恶长效常治,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准确贯彻实施民法典,妥善化解各类民事纠纷,依法保障改善民生。加强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府院良性互动,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源头化解行政争议。树立善意、文明工作理念,不断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及时兑现。

三是牢记司法初心,以更高品质践行司法为民。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司法为民便民举措,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高效的纠纷解决方案和诉讼服务。推进现代科技与法院工作的深度融合,巩固拓展智审云等智慧法院建设应用成果,推动司法辅助事务外包,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紧盯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积极延伸法律职能,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助力社会综合治理坚持公平和效率齐抓,强化案件监督管理,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

四是提升素质能力,以更高标准打造过硬队伍。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院,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确保司法公正高效廉洁。常态化开展顽瘴痼疾整治,持续转变司法作风,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助推审执工作开展。加强专业能力培养和职业道德培育,推动人才梯队建设,促进队伍能力素质全方位提升, 着力锻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过硬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扬鞭。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有力指导下,紧扣时代脉搏,忠诚履职尽责,以昂扬向上的工作状态和奋发进取的决心斗志,努力在法治建设中展现新作为,为推动镜湖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附件1

 

相关工作数据图表

2018-2022年度收案情况对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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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22年度结案情况对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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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受理案件类型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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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有关用语说明

 

1. 活封活扣: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所查封扣押的财物,在限制其财产处分的情形下,允许财物所有人继续使用该财物,以最大限度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2. 执行110是在上级法院统一领导下推出的,将执行工作强制性与专业警务化保障有机结合的重要举措。法院面向社会开通24小时值班电话(即执行110线索举报电话),征集执行线索。申请执行人、社会知情人发现被执行人行踪或财产线索,可立即拨打并举报,法院执行干警将根据案件情况依法采取相应司法拘传、拘留、扣押、搜查等强制措施,以此来不断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打击和震慑力度,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镜湖区法院执行110自今年8月运行以来,共接听来电40余次,出警8次,拘传6人,拘留2人,扣押车辆3辆,搜查3次。

3.“智审云类案一体化审判平台:是镜湖区法院为破解案多人少难题所打造的智能审判系统。镜湖区法院结合当前民商事案件受理情况,将金融借款、信用卡、保证保险、追偿权、物业服务合同五类案件纳入智审云平台快审通道,由速裁庭集中审理,通过全流程智能化操作,有效实现五大类案快立案、快送达、快审理的高效运转模式,并最终智能生成法律文书。智审云平台的投入使用不仅大大提升了审判质效将稀缺的审判人力资源最大限度集中到审判核心内容,同时也极大地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促进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不断提升。

4.“镜法为民 服务无境活动:是镜湖区法院于2022年所开展的覆盖全年的司法为民系列活动。该活动每周开展一次,从满足群众实际需求的角度出发,为群众量身定制普法菜单,活动主题包括防范养老诈骗、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消费者权益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社会诚信宣传、民法典宣传等。同时,活动中灵活运用摆摊设点、巡回法庭、新闻发布会、法院开放日、上门接待信访、执行款集中发放等多种形式,不断扩大司法服务覆盖面和渗透力。

 


附件3

 

有关案例说明

 

1. 芜湖梦多多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芜湖梦多多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多多公司 通过宣传将打造全国首创儿童体验式玩育成长综合体梦多多小镇对外进行招商。商户据此与梦多多公司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后梦多多小镇因疫情影响等因素未实际开业,梦多多公司招商广告中的承诺未兑现,导致商户无法正常经营。镜湖区法院认为,梦多多公司的上述行为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鉴于疫情影响的客观事实,法院结合被告过错程度,对五名商户的部分诉讼请求依法支持。双方当事人均接受法院判决,未提起上诉。

典型意义:该系列案件系镜湖区法院妥善审理涉新冠疫情合同纠纷的典型案例。镜湖区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准确适用法律,在依法裁判的同时,做好诉前调解和判后释法工作,有效保护经营者合法权益,及时避免群体性涉访事件发生,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 徽商银行申请执行芜湖美特美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镜湖区法院判决芜湖美特美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特美公司)偿还徽商银行借款880余万元,进入执行程序后,对该公司厂房及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拍卖并成交过户。在厂房腾空交付过程中,执行法官了解到厂房内部分租户与美特美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尚未到期,若强制腾退会严重影响其出口订单交付等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遂多次组织买受人与租户沟通协调,充分阐明当前租户的困境,详细分析腾退与合作的利弊,促进双方互谅互助,最终买受人同意继续将厂房出租给商户,实现签约共赢。

典型意义:该案是镜湖区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服务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典型案例。该案执行过程中坚持因案施策、柔性司法,最大程度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限度减少执行活动对涉案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入选省高院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第一批典型案例。

3. 吴俊意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被告人吴俊意为谋取非法利益,明知他人可能实施网络犯罪活动,将其名下的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为他人实施网络犯罪活动提供支付结算帮助,结算资金达1059万余元。镜湖区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被告人吴俊意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分别判处其他2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各九个月,并处罚金;对各被告人非法所得予以追缴。

典型意义:该案是镜湖区法院审理的为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的典型案件。镜湖区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从严惩处涉两卡犯罪,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警示提醒社会大众提高法律意识,遵守相关制度规定,勿将个人银行卡、手机卡、支付宝等支付结算工具出借、提供给他人使用,预防和杜绝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4. 丁晓水受贿案:2011年至20136,被告人丁晓水在担任芜湖市人防办党组书记、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2012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收受礼金以及其妻子程彩萍额外领取工资的方式,收受芜湖徽铠安宏人防设备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吴昱林、总经理孙杰所送财物共计人民币51.6万元。镜湖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丁晓水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违法所得人民币51.6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宣判后,被告人丁晓水认罪认罚,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愿意接受处罚。

典型意义:该案是镜湖区法院严惩职务犯罪的典型案例。被告人在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时,违反职责要求,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镜湖区法院始终保持打击腐败犯罪高压态势,依法严惩贪腐,有力震慑腐败分子,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

5. 芜湖耀洋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芜湖耀洋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洋教育公司)从事教育培训活动,随着双减政策的出台以及落地实施,其与学生家长签订的教育培训合同无法继续履行,2022年度镜湖区法院受理涉耀洋教育公司合同纠纷案件共计145件,学生家长要求解除与耀洋教育公司之间签订的入学协议并退还未上课程服务费用。镜湖区法院认为,耀洋教育公司未办理办学许可证即从事教育培训活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原、被告签订的培训协议应认定为无效。对原告主张被告应返还剩余未上的课时费的诉请,予以支持。同时,因教培协议履行的特殊性,结合考虑政策及疫情的影响,从公平角度兼顾双方当事人的信赖利益,对双方自愿达成的一致意见予以确认,判决返还相应的课时费用。案件宣判后,双方均服判息诉。

典型意义:该案是镜湖区法院处理双减政策背景下教育培训合同的典型案例,该系列案件中镜湖区法院充分发挥社会稳定器的作用,践行高效便民理念,形成统一裁判标准,为双减政策平稳实施提供司法保障,并通过裁判文书对后续纠纷的处理提供示范引导,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6. 李冰洁、张雪、王汉俊三人直播带货售假案:李冰洁系网络主播,张雪在其直播时亦一起出镜销售王汉俊注册的淘宝店铺的化妆品。李冰洁、张雪在直播间虚假、夸大宣传案涉化妆品的功效及成分,使消费者陷入错误认识并支付相应价款,而消费者实际收到的产品却未标注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表、生产批号等化妆品标识。镜湖区法院认为,李冰洁、张雪、王汉俊的虚假、夸大宣传行为构成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三人应当退还消费者货款并赔偿三倍货款。直播带货行业在迅猛发展的同时,也衍生出一系列的问题。面对这种新业态、新形势,镜湖区法院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引导新行业健康发展,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典型意义:该案是一起网络直播领域保护消费者权益案例,该案的妥善审理具有一定的示范和指引作用,一方面向公众明确了作为销售商品的经营者应履行向消费者提供商品质量、产地等真实信息的义务,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主播在推销之前应对商品是否符合生产标准等内容进行核实,另一方面也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要提高警惕,仔细甄别,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7. 宇龙物业服务合同诉前调解系列案原告芜湖市宇龙物业有限公司系物业服务企业(以下简称宇龙物业,9位被告系景江东方小区的业主。2015820, 宇龙物业与景江东方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由宇龙物业为景江东方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宇龙物业继续为该小区提供物业服务至今。多年来,宇龙物业按照合同约定向被告提供物业和车位管理服务,但被告均拒缴物业费。宇龙物业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分别将9户业主起诉至法院。镜湖区法院特邀调解员们通过面对面、背靠背等方式,用心、用理、用法、用情,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工作,最终9户业主中有7户业主和物业公司达成了一致意见,另2户依法导入诉讼程序。

典型意义:该案是镜湖区法院诉前调解典型案例。镜湖区法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充分发挥调解员的作用,积极开展诉前矛盾化解,尽量争取物业纠纷案结事了。该批物业纠纷的诉前化解,缓冲了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矛盾,促进两者之间相互理解、相互支持,避免矛盾越积越深,有效促进和谐社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