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镜湖区法院对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学影像科原行政主任、主任医师汪某某受贿罪一案公开开庭审理,邀请了镜湖区政府部分领导、卫健委、国税局、司法局共计200余名工作人员列席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至2022年,被告人汪某某在担任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学影像科行政主任、磁共振中心主任及主任医师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医学影像设备、耗材、维保服务等产品的招标采购及使用过程中,多次为他人在竞标、验收、结算等方面提供帮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06.277万元。
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并作最后陈述,汪某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并认真悔过。该案将择期宣判。
镜湖区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的同时,将“庭审现场”变为“警示课堂”,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进一步提醒党员干部要严守纪律规矩,绷紧廉政之弦,常怀律己之心,永葆廉洁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