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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提升年】共过组织生活 常态化红脸出汗——镜湖区法院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大会

发布日期:2023-03-28 08:11作者:孙燕燕 张轩来源:镜湖区人民法院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区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安排,32324日,镜湖区法院三个党支部相继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大会。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谢君列席指导镜湖区法院第二党支部的会议,双联系单位花园村总支委员、第一党支部书记汪翠翠列席支部会议,共过组织生活。领导班子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会前,各党支部通过采取党员自学、集中学习,与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共同开展读书研讨等方式,积极组织党员、青年干警认真研读《党的二十大》辅导读本,全面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增强理论自信。通过开展全面的谈心谈话,进一步理清了工作思路,找出了问题症结,切实增强了自我认知,为开好组织生活会打牢了坚实的基础。

会上,各党支部书记首先代表支部班子作对照检查发言,从政治功能、组织功能等多个方面深入查找问题与不足。随后,支委班子成员及其他党员依次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每位党员分别从政治信仰、党员意识等六大方面进行了自我剖析,主动查摆问题、深刻检视不足、从严落实整改,其他党员同志提出的意见建议深刻、直接、到位,充分体现出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之后,全体党员认真填写民主评议表,并按规定进行了民主评议。会上,还就党建品牌的名称、创建愿景、创建举措、创建载体、创建内涵、创建效果进行了讨论,并一致通过了法院党建品牌。

谢君在点评时指出:一要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提升组织向心力;二要将学习落实到工作中,理论与学习两不误,将好的作风传承,好的精神延续;三要抓好整改落实,切实提高工作质效。汪翠翠也在会上表示,共过组织生活,不仅加强了双方党建工作的沟通联结,也达到了双方交流思想、增进团结、共同提高的目的。

本次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大会,既是一次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学习会,也是一次转变作风、增强党性纯洁的教育会,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进一步增强了各支部的战斗力与凝聚力,助推镜湖区法院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