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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提升年】镜湖区法院司法警察大队获评“全省法院司法警察工作先进集体”

发布日期:2023-04-07 16:37作者:曹明路 俞慧利来源:镜湖区人民法院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近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全省法院司法警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荣获“全省法院司法警察工作先进集体”光荣称号。

近年来,司法警察大队在院党组和上级司法警察部门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常规化、制度化、规范化地开展司法警务工作,不断提高综合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较好地完成了机关安全保卫、值庭、押解、看管、协助执行和安全检查等工作,连续多年未发生安全事故,无干警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罚。于2008年获得“全省法院司法警察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420152017年均被芜湖市中院“集体嘉奖”,2019年被芜湖市中院授予“集体三等功”并被镜湖区法院多次评为“院先进集体”和“院综治先进集体”,所属部门的青年团体多次被授予市级、区级“青年文明号”,并荣获“2018-2019年度省级青年文明号”,有多名干警分别荣获市级、区级嘉奖。

司法警察大队加强政治学习。认真践行人民警察“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公正执法、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始终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聚焦队伍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法院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部署,日常提升管理,狠抓行为规范,保障审判执行,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警务工作制度,量化工作管理。强化安全底线意识和责任担当意识,严管严抠工作细节,确保日常警务工作安全。

严格教育训练。提高司法警察各项技能,始终把教育训练作为队伍建设的基础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提高警务安全的主线,突出基本体能、基本技能和专业技能等内容的训练,并组织实战化训练,连续多年在全市两级法院考核中名列前茅。

下一步,镜湖区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发扬“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的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热血铸警魂、忠诚护天平,努力为法院的各项审判执行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