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工作,切实提高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在“六一”儿童节到来之际,镜湖区法院开展“邻里法官 解纷芜优”活动。
5月29日上午,镜湖区法院就一起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案件,组织芜湖市梅莲路小学50余名师生旁听庭审。法槌落下,庭审开始。被告人曹某某因他人违法停车挡住公共道路,一时气愤怒砸他人车辆,待冷静下来后主动前往派出所投案自首,事后赔偿受害人巨额损失后获得谅解。法院最终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从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的主观故意及法律后果两个角度,对现场学生进行普法教育,同时干警们还为学生发放了反邪教宣传册。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今天的活动,深刻感受到了法院审判的庄重肃穆,了解到了审判程序,增强了法治观念和抵制邪教的能力,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将牢记学生守则,争做一名守法好少年。
今后,镜湖区法院将继续开展旁听庭审、法院开放日等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